掌冶方署
官署名。唐太宗贞观元年(627)置,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名掌冶署。
官署名。唐太宗贞观元年(627)置,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名掌冶署。
官署名。北齐置,隶司农寺,设令、丞为长贰,掌供应薪菜果实,管理园池,领大囿、上林、游猎、柴草、池薮、苜蓿六部丞。隋、唐、五代沿置,掌薪炭及家禽水产之物,以供祭祀、朝会及饷宴宾客。隋朝设令三员、丞十二员
官名。为宋代尚酝局的佐官,见“尚酝局”。
官署名。①战国秦置,掌工官。亦以称其长官。《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 “大(太)官、右府、左府、右采铁、左采铁课殿,赀啬夫一盾。”②即左千牛卫。唐高祖武德五年(622)改左备身府置,高宗显庆五年(
官名。突厥有此官,为高级官员。见《北史·突厥传》,参看“次设”条。
官名。即“考功清吏司郎中”。
官名。清末军谘处之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军阶协都统,从二品。掌全处事务。宣统元年(1909)撤。
唐宋户部、刑部诸司郎中统称。北宋前期,叙迁转前行郎中。
官名。①军事统帅。前秦建元十九年(东晋太元八年,383),苻坚进攻东晋,征富家子弟二十岁以下者共三万余骑,以秦州主簿赵感之为少年都统,作为带领青年兵之将官。都统之名,始于此。南朝宋置,惟出征时设,以统
官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1390)于中、左、右、前、后五军断事司分置,每司设一人,正七品,分理军中刑狱。建文(1399—1402)中革。参见“五军断事司”。
①春秋战国辅政大臣之称。《左传·宣公十二年》:“困兽犹斗,况国相乎? ”②汉、晋以降诸王、公、侯、伯、子、男国行政长官。参见“相”。③西夏官名,位居中书令之上,总揽国家军政大计,多由外戚把持。④女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