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囚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掌囚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掌拘于刑部的囚犯,下设掌囚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掌囚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掌拘于刑部的囚犯,下设掌囚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北魏前期置,为尚书省祠曹长官,掌礼仪祭祀宗庙。《魏书·外戚传上》: “(常)喜,镇东大将军、祠曹尚书、带方公。”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司刺上士佐官,正二命。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官缺不入月选,由军机处等衙门请旨而授官之例。运使皆请授,道府亦有请授者。凡请授,由军机处奏请,以俸深道十人、知府十人进单请旨特授; 由吏部奏请,则以在部候补之
八旗官学名。每旗设一官学,共四所。设管理大臣十人,于满洲一、二品大臣内特简;参领六人,章京四人,掌检察事务;清书(满文)教习八人,骑射教习八人,掌教学生。
西夏第二等官衙。包括殿前司、御史、中兴府、三司、和尚功德司、出家功德司、大都督府、皇城司、宣徽院、内宿司、护法功德司、閤门司、御庖厨司、匦匣司、西凉州等。用十五两铜镶银印。
官名。三国魏末置,西晋沿置。为匈奴左部长官,由“左部帅”改名。一说西晋武帝太康(280—289) 中改。所统万余落,居于太原故兹氏县。见《晋书·北狄传》、《刘元海载记》。参见“五部都尉”。官名,为匈奴
官名,也简称“津吏”,汉置,掌守江河渡口。《后汉书·方术列传·段翳》:“尝告守津吏曰:某日当有诸生二人,荷担问翳舍处者,幸为告之。”
官署名。宋朝置,掌拣选市舶香药等第,以待贸易。南宋属太府寺。官署名。宋置,宣和二年(公元1120年)置管勾官,南宋时隶太府寺。掌拣选市舶司交纳香料杂物,按质量分出等第并管打套事务。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二班,普通六年(525)列为十武将军之一,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陈改为拟六品,比秩千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十
官名。北周置,为露门学属官,教授生徒,位低于露门学文学博士,因露门又称虎门,故亦称虎门学士,唐朝人避讳,改称兽门学士。参见“露门学”。官名。北周置,为露门学的执教官。参见“露门学文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