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推事

推事

官名。清末各级审判厅之审判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后设大理院等各级审判机构。始置。品秩自从五品至正七品不等。职掌刑民案件审理。


官名。宋代于大理寺置推丞、评事,省称推事。清末于大理院及各级审判厅置推事,掌理审判事务,始成为正式官名。大理院推事秩正五品,高等审判厅与地方审判厅推事,秩均为从五品,初级审判厅推事秩从六品。北洋政府时期大理院中每庭设推事若干人,亦称庭员,并以推事或推丞一人兼充庭长;高等审判厅的审判,各庭由推事三人组成合议庭行之,并以其中一人为庭长;地方审判厅的第一审由推事一人独任办理,第二审则以推事三人组织合议庭行之;初级审判厅的审判则由推事一人独任办理。国民党政府各级法院亦均置推事,掌各类诉讼案件的审判。

猜你喜欢

  • 邮传部右参议

    参见“邮传部左参议”。

  • 奉承直长

    官名。北齐置,员二人,隶太仆寺骅骝署。官名。北齐置,见“骅骝署令丞”。

  • 提干

    提点刑狱司干办公事简称。

  • 司稼寺

    官署名。即司农寺,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司农寺。官署名。唐置,龙朔二年改司农寺为司稼寺。详“司农寺”条。见《新唐书·百官三·司农寺》。

  • 东京路兵马都部署司

    官署名。金朝地方统军机构。置于辽阳府。海陵王天德二年 (1150) 改为本路兵马都总管府。参见“兵马都总管府”。

  • 督军御史中丞

    官名。即以御史中丞之职督军者。东汉末及三国魏置。《三国志·魏文帝纪》裴松之注引《献帝传》有“督军御史中丞司马懿”。《荀或传》裴松之注引《三辅决录》: 严象“以督军御史中丞诣扬州讨袁术”。一说督军、御史

  • 内谒者监

    官名。隋朝内侍省置六员,用宦者,从八品上。唐朝沿置,增至十员,正六品下。掌仪法、宣奏、承敕令及外命妇名帐。官名,隋、唐皆置此官,属内侍省,掌仪法、宣奏、承敕令及外命妇名帐等事。《新唐书·百官二·内侍省

  • 燕京行中书省

    官署名。简称燕京行省。设于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掌管中原财赋刑名,管辖各路宣抚司。设丞相一员,平章政事二员,参知政事一员为行省官,下设左右司郎官、都事、提控令史、左右房省掾等职,择士人充任。仍设

  • 中将军

    官名。北魏诸皇子、诸王公国置,统国中军兵,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 (499) 定为从八品或从九品上。北齐沿置,品同。将军名号,西汉置。凡将军皆领兵征战。《汉书·霍去病传·公孙敖》:“以中将军从大将军再出定

  • 尚右郎中

    官名。南宋置,参掌尚书右选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