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控巩国公家属
官名。金置,管理巩国公家属。有同提控佐之。
官名。金置,管理巩国公家属。有同提控佐之。
见“发运司”。
公府诸曹之一。东汉公府置记室令史,掌章表书记文檄。三国时单称记室。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记室参军,南朝宋以后以记室为公府诸曹之一。《宋书·百官志上》说:“今诸曹则有录事、记室……右户、墨曹,凡十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西晋置,为领兵武职,属东羌校尉。见《晋书·李特载记》。
监狱名。清代自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推行“新政”以后,要求各省改置新监,各省因财力风气不同,并不能普遍推行,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法部行文限期于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以前一律告竣,各省
官名。北魏置,属太常。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 (499) 定为从七品下。
官名。明英宗正统元年(1436)始置。以开设经筵讲席,定经筵仪注,命内阁大学士二人同知经筵事,翰林院、春坊经局及国子监祭酒等官进讲经史。
见“国史院”。
官名。清朝太仆寺之属官。即左、右翼马厂之副长官。初左、右翼马厂各置副管一人,雍正元年(1723)定两翼共设一人,左、右翼轮值。正五品。协掌两翼马厂事,与防御骁骑等在两翼马厂不时轮流巡察。光绪三十二年(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 (1289) 由甲匠总管府改立。后隶于武备寺,降为甲匠提举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