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督学道
明朝各省按察使佐官按察副使、佥事的分道之职。湖广 (今湖南、湖北) 置二人,余皆一人,湖广置二人,督理一省学校教育及各种文化学术之事。清初沿设于各省。雍正四年 (1726) 改提督学政。
专职道员名。明代以按察使副使或佥事任督学之事,称为提督学道,除湖广因疆城过大设置二人外,其余每按察司设一人。清代废提督学道,置学政,地位在布按二使之上。
明朝各省按察使佐官按察副使、佥事的分道之职。湖广 (今湖南、湖北) 置二人,余皆一人,湖广置二人,督理一省学校教育及各种文化学术之事。清初沿设于各省。雍正四年 (1726) 改提督学政。
专职道员名。明代以按察使副使或佥事任督学之事,称为提督学道,除湖广因疆城过大设置二人外,其余每按察司设一人。清代废提督学道,置学政,地位在布按二使之上。
明清学校制度之一。每届乡试之前,由各省学政巡迴所属举行考试。凡欲参加乡试之生员,先要通过此种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准应本省之乡试。明清时对生员考试的方式之一。即“科考”,见该条。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竹器。
“小礼部上士”的省称。
五校士即五校兵。五校尉所掌管的宿卫兵称士。《汉书·霍光传》:“载光尸柩以輼辌车,黄屋左纛,发材官轻车北军五校士军陈至茂陵,以送其葬。”《后汉书·耿弇传》:“乃遣恭将五校士三千人,副车骑将军马防讨西羌。
元朝军事机构合称。又称六卫汉军。指前、后、左、右、中五卫与东宫侍卫六支侍卫亲军。
官名。唐元和十四年(公元819年)八月,以内侍省姚文寿充京西京兆行营计会使,掌京西、京兆行营计划财会之事。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最高法院的长官。见“最高法院”。
吏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置,员十人,分掌各案具体事务。吏员名。宋初置于中书省、尚书省六部及寺监,掌书写文书之事,其地位在手分之下。又宋初地方州县不设贴司,惟设私名与书手,掌
清朝对在非正式官缺内任职的称呼。凡在额定官署编制以外之机构任职,如总办、提调等,以及临时奉差委办某事之官员,其职务均称“差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太常寺长官,以两制以上充任。仁宗康定元年(1040),令兼领礼院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以太常卿为太常寺长官,遂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