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摄官

摄官

官制用语。即兼官。又称权局、差摄。《左传·成公二年》:“敢告不敏,摄官承乏”。五代时,州县官多属摄官。北宋初年,诸路州县幕职官阙,选差有官人或罢任待阙人、举人等临时代理,亦称摄官。大祖开宝四年(971),令不再差置,其职事由现任官兼任。太宗时复置,但不得以前资官为之。其后,仅两广边远地区置,并给印纸,令本州依正官例批书在任功过。

猜你喜欢

  • 理藩院尚书

    官名,清置,为理藩院主官,掌内外藩蒙古、回部及诸番部,制爵禄,定朝会,正刑罚,控驭抚绥,以固邦翰。见《清史稿·职官二·理藩院》,参看“理藩院”条。官名。清置,为理藩院的长官。见“理藩院”。

  • 太后两宫主藏

    官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秩从八品;掌库藏之事。有副主藏为其副职。

  • 秋官大夫

    官名。南宋孝宗淳熙三年 (1176) 置,为太史局伎术官阶官。

  • 经历厅

    官署名。清朝都察院所属之办事机构。初名司务厅,后改经历厅。掌董察吏胥。乾隆六年(1761)与都事厅分工后,分办吏、户、刑部关涉事件。设经历,满、汉各一人,正六品,掌厅事。下设印房、稿房、火房、承发科、

  • 濯龙

    园名,近北宫,有才人居之。掌园者为监,随园称濯龙监。见《后汉书·百官志三·钩盾令》。《后汉书·皇后纪》:“帝幸濯龙中,并召诸才人,下邳王已下皆在侧,请呼皇后。”

  • 中准使

    官名,东汉灵帝改平准为中准,以宦官任中准使,掌平物价,贱时买进,贵时卖出。见《文献通考·职官十·平准署》。

  • 法制院佥事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位参事之下。无定员,视事之繁简酌置。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

  • 中尝药监

    官名。北魏少府所属有中尝药监,秩从五品下。

  • 绥远特别行政区域

    政区名。北洋政府设置,域内分为一道、二盟及土默特部。清末山西省有归绥道,辖十二厅。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改厅为县,十一月以十二县与内蒙古的伊克昭盟(一部七旗)、乌兰察布盟(四部六旗)及土默特部

  • 归圣军兵马都总管府

    官署名。辽朝置,属南面官。统领归圣军。设都总管、副总管、判官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