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官举状
宋代高中级官员荐举选人改为京官的奏状,即“京削”,见该条。
宋代高中级官员荐举选人改为京官的奏状,即“京削”,见该条。
指狱史,掌狱法。《汉书·丙吉传》:“丙吉字少卿,鲁国人也。治律令,为鲁狱史。”“吉本起狱法小吏,后学诗、礼,皆通大义。”由此可知,“狱法小吏”,即指狱史。
官名。西晋、北魏与左民郎互称,为尚书省左民曹长官。参见“左民郎”。
官名。北齐置。属领左右府,位在备身正都督下,佐其协领备身五职,负责宫禁侍卫。从五品上。东宫亦设,称“太子备身副都督”。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司门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唐末藩镇设置的特种部队。见“落燕都”。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拟电威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改拟武猛将军等号。
官署名。辽朝置,为南面官,统领四捷军。置详稳、都指挥使、都监等职。
官名。唐朝都水监河渠署次官,置一员,正九品下。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
官名。北周置,掌土木营建之事。任此职者见《周书·窦炽传》:“及宣帝营建东京,以炽为京洛营作大监,官苑制度,皆取决焉。”其副职为营作副监,任此职者见《周书·晋荡公护传·叱罗协附传》:“迁少保,转少傅,爵
官名。明初户部湖广部、刑部湖广部均置,各一人,从五品。掌本属部之事。参见“湖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