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
清朝称教官为教职。清代江藩《国朝汉学师承记三·钱大昕》:“自以不习吏事,就教职,选授江南府学教授。”
清朝称教官为教职。清代江藩《国朝汉学师承记三·钱大昕》:“自以不习吏事,就教职,选授江南府学教授。”
官名。即太子仆,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太子仆。官名。唐置,见“驭仆寺”。
官署名。金朝置。掌中都匹帛颜色、油漆诸物出纳之事。设使、副使、判官领库事,秩从七品、从八品、正九品。下设攒典四人、库子十四人。官库名。金置,掌疋帛颜色、油漆诸物出纳之事。设官有使一人,从七品;副使一人
官名。① 《周礼》夏官大司马副佐。中大夫爵。职掌参见“大司马”。一说为周朝置。②西魏、北周置。夏官府“小司马上大夫”省称。员二人,正六命。协助大司马卿管理全国军务。详“小司马上大夫”。官名。周设此官,
代理皇帝,行施皇帝职权。西汉末年,王莽篡位时,以周公居摄辅佐成王的故事,讽谕群臣为其请上尊号为摄皇帝。《汉书·王莽传上》:“泉陵侯刘庆上书言:周成王幼少,称孺子,周公居摄。今帝富于春秋,宜令安汉公行天
官署名。唐初秦王、齐王府所领侍卫府之一,置统军一人,掌领亲事,侍卫陪从; 又有长史、录事及兵、铠曹参军事、库直等属; 太宗贞观(627—649)以后不分左、右。见“亲事府”。
官名。明制以布政使司参政掌押运漕粮进京之事,称押运参政,见《明史·食货志三》。
①少师、少傅、少保合称。亦称“三孤”。参见“少师”。②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合称。参见“太子少师”。1、三公之副,又称三孤,为天子的高级辅佐。《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师、太傅、太保,是为三公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每方置一人,掌本方行政事务,下设小畿伯下大夫、小畿伯上士、小畿伯中士以佐其职,领畿大夫下大夫等官属。正五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朝廷特别征召。汉朝以察举征辟制选任官吏。如德才出众者则由皇帝在常科之外特别下诏征召。朝廷特别征召。汉朝选拔人才官吏,由乡间推荐,如德才出众者,则由皇帝特别下诏征召,称为特征。《后汉书·郎顗传》:“天之
清朝“军机章京”之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