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号官
魏晋至隋朝,以军中无职事之官为散号官,如隋朝有四十三号将军,以加泛授。
魏晋至隋朝,以军中无职事之官为散号官,如隋朝有四十三号将军,以加泛授。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内官尚服局置二员,从六品,掌琮玺符节。宫中女官名。隋炀帝时置,为尚服的属官,掌琮玺符节。员额二人,秩从六品。其下有典玺二人,从七品;掌玺二人,从九品。
见“辟雍”。学官名。见“辟雍(2)”。
官名。清朝八旗都统衙门所属左、右司之职官。雍正七年(1729)设,每旗二人,左、右司各一人。负责掌管本旗印信。十三年省、改设印务参领。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掌接收各处解送三司供役的罪人,登录名籍,然后发付三部。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官署名。宋置,属三司。掌各地解送来的诸色名籍,以发付三部。判司官由判开拆司官兼任。
见“催纲官”。
武职土官名。清制,青海地区置二十六人:设于黄河、大江、雅砻江、澜沧江、怒江各地;西藏置五十二人:分布在喀喇乌苏河南岸各地。
官名,东汉置,位低于将军而高于都尉,掌帅军征伐。《后汉书·公孙瓒传》:“瓒率所领追讨(张)纯等有功,迁骑都尉……诏拜瓒降虏校尉,封都亭侯,復兼领属国长史。”
谓脱去布衣,换着官服。指初仕。亦作“释褐”。《晋书·范汪传》:“护军、平南二府礼命交至,始解褐,参护军事。”《梁书·武帝纪中》:“诏曰:‘今九流常选,年未三十,不通一经,不得解褐。”后世沿称。
国民党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掌理有关侍卫事项。设中将侍卫长一人,少将副侍卫长三人,上、中、少校侍从武官四人,上、中、少校侍卫官十六人,上、中、少校警务员十六人,上、中、少尉侍卫官十二人,上、中、少尉警
“长流贼曹参军”与“长流贼曹参军事”省称。官名。晋朝始设此官,为军府及三公的属官,掌管刑狱捕贼等事。南北朝也多设此官。《通典职官二总叙三师三公以下属官》:“(南齐)凡公督府置佐长史司马各一人……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