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臣中校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六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六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民国时期文官任用方式之一。委任官低于特任、简任与荐任。北洋政府规定在特任官之下,分文官为九等,第六至第九等为委任官, 其任免和叙等,均由所属长官执行。国民党政府规定,委任官由直辖长官迳行委任,如各部科
宋朝吏部尚书左选、侍郎左选通称。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分掌文臣选调之事。
指刺史。汉制,州刺史以六条考察所属吏员,因而称剌吏为藩条。《晋书·应詹传·论》:“入居列位,则嘉谋屡陈,出抚藩条,则惠政斯洽。”《隋书·公孙景茂传》:“景茂修身洁己,耆宿不亏……宜升戎秩,兼进藩条。可
官名。即“法制院院使”。
县的等级之一。清承明制,以粮赋多寡分县的等级,惟改上中下三级为一、二、三等。北洋政府时期各省县的等级极不一致,有分为一、二、三等的,有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等的,有分为特等及一、二、三等的,甚至于分
电影检查机关。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三日公布的《电影检查委员会组织章程》规定,由教育部指派四人,内政部指派三人组成。其职权为检查本国制及外国制电影片,核发准演执照及出口执
官名。即秘书少监,唐高宗龙朔二年(62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秘书少监。
官名。北周置,承御大夫属官,亦称承御二命士。随承御大夫侍卫皇帝左右。正二命。见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四六八《赵朗墓志》。
官名。北魏置。统带宿卫军士,负责宫廷侍卫。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五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清代县衙内部分房之一,设经承以管理之。仅在大兴、宛平二县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