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会
即“第二届国会”,见该条。
即“第二届国会”,见该条。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所掌不详。
① 官署名。(1)西魏、北周冬官府简称。(2)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至中宗神龙元年(705)工部之改名。后代即沿用以称工部或其首长。(3)太平天国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以天、地、春、夏、秋、
官名。隋朝尚书省兵部职方司长官,置二员,初为正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583)加为从五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为职方郎。官名。隋初有此官,掌地图等。参看“职方郎”条。
教育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公布的《教育部华侨教育设计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其职务为拟订改进华侨教育方案,调查华侨教育情形,计划华侨教育经费,计划其他
吏部尚书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吏部尚书为大天”。
官名。明宣德中置,见“督运侍郎”。
乡、镇公职人员。国民党政府设于乡、镇公所,掌理经济事项。下设干事。
官署合称。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令开封府所辖开封、祥符两县置士、户、仪、兵、刑、工六案。大观二年(1108),令天下诸县皆仿此置六案。宣和四年(1122)大宗正司亦置。南宋又于临安府置。依案名分
① 官署名。唐朝司农寺下属机构置,于京兆府昭应县西(今陕西临潼一带)温泉处。设监一员、丞二员,掌汤池、宫禁、防堰及修调度; 近汤之地所润瓜蔬,先时而熟者,以荐陵庙。北宋初存其官名而无职司。②官名。唐朝
官名。城局 (贼曹) 长官。东晋末始置。南朝沿置。南朝宋七品,梁四班至流外七班,陈八品至九品。参见“城局”。官名。见“公府城局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