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
官名。春秋时期齐国置,掌手工业。《管子·小匡》: “市立三乡,工立三族,泽立三虞,山立三衡。”《管子集校》王引之云: “,乡,亦官名,与族、虞、衡同例。”
官名。春秋时期齐国置,掌手工业。《管子·小匡》: “市立三乡,工立三族,泽立三虞,山立三衡。”《管子集校》王引之云: “,乡,亦官名,与族、虞、衡同例。”
官署名。清朝内阁、户部、刑部、工部及理藩院等衙门内所设之机构。负责收支本衙门员司之饭银。这种“饭银”由各省按额数报解中央各衙门,各衙门之间也有“帮帖”(如户部每年都帮帖内阁、军机处及礼、兵、刑各部一部
官名。隋文帝置祠部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武德三年(公元620年)改为“祠部员外郎”,见该条。
官署名。北齐尚书省有左户曹,掌全国公私田宅租调等事。见《隋书·百官中·尚书省》。
官名。即右散骑常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右散骑常侍。官名。唐置,属中书省,见“侍极”。
官名。宋初置,为开封尹副贰。后设开封少尹二人,若遇他官领尹事,则改少尹为判官。英宗治平三年(1066),命判官一人领使院事,民间俗称之为“南司”,掌审察文移簿籍。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
官名。唐朝以后中央行政机构户部之最高长官。总掌户部事。唐太宗贞观二十三年(649),高宗登基,以避太宗讳,改民部尚书设,隶尚书省之下。额一员,正三品。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称司元太常伯,咸亨元年(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亦称西直房。掌选御用冠冕、袍服、履舄、靴袜诸事。下设袍房,为制作袍服之所。洪武十二年(1379) 始置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奉御四人,正八品。二十八年重定内
文散官名。明置。文官正五品,初授。官名。金朝设此官,为文职正六品封阶,上称奉政大夫,下称奉议大夫。元代升为正五品。明朝正五品初授为奉议大夫,升授为奉政大夫。清朝沿用明制。见《金史·百官一·文官九品》、
使职名。唐德宗建中三年(782) 置,分为汴东、汴西水陆运两税盐铁使。贞元三年 (787)以度支员外郎元友直为河南、江淮南勾勘两税钱帛使;宪宗元和五年 (810),诏盐铁使扬子留后、江陵留后、上都留后
官名,也称骑将,即帅千人之骑将。秦汉皆置,掌领骑兵作战。《汉书·靳歙传》:“击秦军开封东,斩骑千人将一人。”注:“如淳曰:骑将率号为千人。《汉仪注》边郡置部都尉、千人、司马、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