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日历所

日历所

官署名。宋初置,隶门下省编修院,掌修日历。神宗元丰四年(1081) 归史馆,五年改属秘书省国史案。以著作郎、著作佐郎领之,会集宰执时政记、起居郎与起居舍人起居注所书修撰日历。哲宗元祐五年(1090),改隶门下省国史院。绍圣二年(1095),还属秘书省。南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改为修日历所。四年,改为史馆。十年,改名国史日历所。


官署名。宋代置,隶秘书省。由著作郎与著作佐郎掌管,以宰执时政记、起居郎与起居舍人起居注所记之事会集修撰。原隶门下省编修院,专掌国史、实录,修纂日历。元丰四年(公元1081年)废编修院归史馆。次年改革官制,改属秘书省国史案。六年(公元1083年)诏秘书省正副长官不得参预著作修纂日历之事,进书须系衔,以防漏泄,如旧编修院的规定。元祐五年(公元1090年)改国史案置国史局,专掌国史、实录,编修日历,改隶门下省。绍圣二年(公元1095年),诏日历所还属秘书省。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改名修日历所,命本省正副长官一起修纂。三年(公元1133年)命宰相提举,侍从官修撰,改称修史日历所。次年,又改称史馆。十年(公元1140年)命依旧制并归秘书省国史案,以著作郎与著作佐郎修纂。旋又改名国史日历所,并修《神宗、哲宗宝训》。隆兴元年(公元1163年),诏编类圣政所并入日历所,依旧以宰相提领。

猜你喜欢

  • 科员

    官名。清末中央各部属官,隶各司、科之内,位科长之下。八、九品不等。官员。清末各部在各科员外郎之下有主事,办理科务。南京临时政府始置科员,分一、二、三等,然犹有用主事名义的,如外交部。北洋政府各部、院、

  • 永巷

    官署名,少府、詹事、大长秋皆设此官署。武帝太初元年,改少府所属之永巷为掖廷(庭)。其长官称令,副长官称丞。掌宫中官婢、后宫事务等,有监狱。东汉掖庭、永巷并置,均属少府,俸六百石。掖庭掌后宫贵人采女事,

  • 太子前卫率

    官名。西晋惠帝置,与左、右、后卫率各领一军,宿卫东宫,亦任征伐,地位颇重。东晋初废,孝武帝太元(376—396)年间复置。南朝宋废。简称“太子前率”。东宫武官名。见“太子左卫率”。

  • 入泮

    古代诸侯的学宫,其前有半圆的池水,名为泮水,故又称泮宫。明清时因称童生入学为入泮。参见“进学”。

  • 防御使司

    官署名。辽在一些州、府设,主持本州政事。高于刺史州,低于团练州。主要有广州、镇海府、冀州永安军、衍州安广军。安、宁江、儒、郢、郑、陇、曹等州也曾设置。太祖神册四年(919)修辽阳故城,改为东平郡,置防

  • 长宁寺卿

    官署名。为长宁寺的主官,见“长宁寺”。

  • 云南清吏司

    官署名。简称云南司。①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云南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永乐十八年(1420)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在京泰陵等七卫之俸饷及管理大军仓、皇城四

  • 郊祀署令丞

    官名。元大德九年(公元1305年)置郊祀署,属太常礼仪院,秩从六品。掌郊祀行礼,兼廪牺署事。设令二人,从六品;丞二人,从七品。

  • 行台尚书省

    官署名,简称行台省。隋文帝初于诸道设置,有河北道、河南道、西南道、山南道、淮南道等行台尚书省,设尚书令、仆射各一员为长贰; 兵部尚书一员兼吏部、礼部,度支尚书一员兼都官、工部;丞一员,左、右任置; 都

  • 历事

    即“拨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