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秦置,属典客。入汉因之,初属少府,中属中尉,后属大鸿胪,有丞。主管诸郡设在京师之郡邸。东汉省,但令郎治之。官名,汉置,掌诸郡在京师之邸。有丞。初属少府,后属中尉,再后属大鸿胪。见《汉书·百官公卿
国家最高金融经济机构。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抗日战争开始时,国民党政府为适应特殊环境的需要,进一步垄断全国的金融事业,在上海设立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银行联合办事处,并在各地设立分处。次年迁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大业三年(公元607年)诏举。参见“制科”。
即降低职务。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始行于战国,历代沿用之。
官名,西汉武帝置,掌轮台渠犂等地的屯田事务,宣帝改置西域都护后,此官之名不再见。《汉书·西域传上》:“自敦煌西至盐泽,往起亭,而轮台、渠犂皆有田卒数百人,置使者校尉领护,以给使外国者。”
民国时期文官任用方式之一。荐任官低于特任、简任,高于委任。北洋政府规定,在特任官之下,分文官为九等,第三、第四为荐任官,荐任官属于国务院或直属国务总理的,其任免和叙等均由所属长官经由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
官名。清末始置,北洋政府沿设,为税务处提调的副职。见“税务处”。
官名。唐玄宗天宝十五载(756)置,都统朔方、河东、河北、平卢等节度兵马,以平定安史之乱,代宗大历八年(773)罢。昭宗天复三年(903)以后复改所置诸道兵马元帅为之。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五月七日公布的《实业部专门委员会规则》,掌理全国实业及国民经济状况的调查,实业设计,实业法规与商约草案的研究,以及部长交议事项。设专门委
宦官名。北齐置。参见“乘黄局”。官名。北齐置,属中宫仆署,见“中宫仆署令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