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参官
即按规定每月参拜皇帝一次的官员,称月参官。参看“月参”条。
即按规定每月参拜皇帝一次的官员,称月参官。参看“月参”条。
官名。十六国前凉置。与左长史共同处理日常政务,位在其下,实际地位相当于尚书仆射。参见“太府”。
官名。①唐朝左、右卫所领勋卫府次官之一,各置一员,正五品上。②唐朝太子左、右卫率府所领勋府次官之一,各置一员,正五品下,高宗永徽三年 (652) 改名右翊军郎,显庆元年(656)复名右郎将。
官名。见“织染署令丞”。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本部出入经费、预决算款项及罪犯罚金、充公赃物财产、罪犯习艺所成绩等统计书表报告事件。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法
参见“内史舍人”。
唐玄宗开元(713—741)中置,给两京乞儿廪食,使居之。宋朝沿置。明朝初年亦令天下广置,收容、周济贫人。
即“详定编敕所”。
官名。南诏望苴蛮官,代王裁处,以付六曹。
见“宣徽院”。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掌冶铸。隶太府寺诸冶东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