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朝考

朝考

清朝科举制度。即对新科进士再进行的一次殿廷考试,专为选庶吉士而设。始于雍正元年(1723)癸卯科。五年,经内阁会议后,成为定制。殿试后,集诸进士于保和殿再行考试,用论、诏、奏议、诗四题。由皇帝特派大臣阅卷,并按考试成绩,结合殿试及复试之名次,由皇帝分别决定应授何种官职。最优者,选为翰林院庶吉士,其余分别录用为主事、中书、知县等。


1、天子、诸侯、大夫考察其属下官吏的政绩叫朝考。见《国语·鲁语下》。

2、科举考试时,新科进士经礼部试、殿试合格后,由皇帝特派大臣再次考试叫朝考。

猜你喜欢

  • 太官左丞

    官名,为太官令的佐官,掌御饮食。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太官令”条。官名。东汉太官令的佐官,《后汉书·百官志三》本注:“左丞主饮食。”

  • 巡河

    官名。宋置,掌巡河道。见《宋史·职官七·巡检司》。

  • 路分

    宋朝路分都监简称。

  • 太子右内率府副率

    官名。即太子右内副率。

  • 决狱官

    官名。契丹遥辇时,自萧敌鲁五世祖胡母里始,其后代世为决狱官。掌理狱讼。

  • 县金曹

    县分职诸曹之一。汉置,主收市租。《隶释》一六《中部碑》有右金曹掾、史各一人,似还应有左金曹掾、史。晋代诸县亦置金曹,有掾与史,见《晋书·职官志》。北魏、北齐县亦置金曹掾,见《隋书·百官志中》。隋县置金

  • 县助教

    县学教职。唐制,自京县以下,各县均置助教一人,无品,佐经学博士教授县学生徒。

  • 门缺

    清朝官缺之一。即指守卫京师内外城门额设之职官。

  • 明堂令

    官名。东汉始于太常属官太史令下置明堂丞,掌明堂事。南朝宋孝武帝大明中(457—464)置明堂令,而以丞为副,直属太常。南齐、梁、陈沿置。梁位二班,陈位五品、秩六百石。官名,南朝宋齐梁陈皆置,掌明堂之事

  • 高等审判厅

    官署名。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京师、奉天等地,宣统元年(1909)后各省渐设。每省省城一所,大商埠距省城远者得设分厅。掌全省诉讼,审理不服地审厅一审、二审判决上告案不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