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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围场

建于康熙二十年(公元1681年)四月,乾隆十四年(公元1749年)隶属于理藩院。嘉庆七年(公元1802年)改隶热河都统。木兰围场位于承德以北一百十七公里,在蒙古部落中,周围一千四百余里。场内根据地形变化和禽兽的分布,划分为六十七个小型围场。在整个围场四周各个隘口,筑木栅和柳条边为界,并设四十座巡逻的卡伦,严禁蒙、汉各族人民入内。满语谓哨鹿为木兰,因以得名。乾隆十八年(公元1753年)定设围场总管一人,三品;左、右翼长各一人,正四品,章京八人,五品;骁骑校八人,六品,每旗一人;满、蒙兵丁八百人,掌围场守卫。行围一般在农历每年八月,围期二十天。行围期间,宗人府、内阁及六部派官员组成“行在”,协助皇帝办理行围期间全国军政事务。每次行围,蒙古各部落的上层人物、青海、蒙古、喀尔喀蒙古四部、内蒙六盟四十九旗的王公贵族及察哈尔八旗的蒙古官兵都参加。内蒙的喀喇沁、科尔沁、翁牛特、巴林、克什克腾、敖汉等旗还派出大量骑兵、向导、随围枪手、打鹿枪手、长枪手等协同行围。行围结束时,在张三营举行庆功、告别宴会,先由内蒙的卓索图、昭乌达二盟盟长宴请皇帝和大臣们,然后由皇帝宴赏参加行围的蒙古及各族王公大臣。通过这些活动,加强皇帝与各族上层人物的联系,以收其巩固统治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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