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吾
仪仗名。汉朝御史、校尉、郡守、都尉、县令等官的执事手持之红色木棍,也称这些手持红色木棍的执事为木吾。长官升堂时他们站立两旁,长官外出时他们走在长官车、轿前后或两旁,其职事是备随时差遣或防卫。见晋崔豹《古今注·舆服》。
仪仗名。汉朝御史、校尉、郡守、都尉、县令等官的执事手持之红色木棍,也称这些手持红色木棍的执事为木吾。长官升堂时他们站立两旁,长官外出时他们走在长官车、轿前后或两旁,其职事是备随时差遣或防卫。见晋崔豹《古今注·舆服》。
三百石长,犹言三百石俸的县长。《史记·田叔列传》:“(任安)除为三老,举为亲民,出为三百石长,治民。”《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減万户为长,秩
宫廷作坊名。清置,属内务府广储司。掌造金银首饰、器皿,装修数珠、小刀等事。设司匠、领催七人,各种匠役一百七十六人。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天子护卫官。《周礼·夏官》: “齐右,下大夫二人”,“掌祭祀、会同、宾客,前齐车。王乘则持马。行则陪乘。凡有牲事,则前马”。官名,周设此官,掌祭祀会同宾客等事时,
官名。为太平天国前期东、北、翼三王府的警卫人员,亦称牌刀手。《贼情汇纂》卷三说: “主出入侍从,值宿伪王府如侍卫。”东王府有东殿参护一千六百人,西王早死,另置西殿参护四十人,官阶均为职同将军;北、翼二
民国时,处理公共事务的地方称公所,如处理市政的称市政公所,处理区(县以下的行政区划)事务的称区公所(即区政府),村镇处理公众事务的称村公所、镇公所等。公所,即“政府”的意思。
文书名。下行文。宋朝称“堂札子”,系中书行遣小事时所颁公文。清朝称“堂札”,即堂官委派属员差务时所颁公文。
养马机关,其长官称令,掌乘舆御马。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四年(1908)置。一人,正六品,奏补。职佐所长分理所务。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四班,拟轻车将军等号。
官名。清末各省分路巡防队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令各省旧军改为巡防队,亦称巡防营。三十三年定制,分前、后、中、左、右五路驻防,每路设统领官一人。由勇营、绿营资深而年富力强之军官中调充。掌该路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