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职
清朝对非正印佐贰官之称呼。有京职与地方之别。京职有汉鸿胪寺主簿、序班、礼部会同四译馆大使、序班,铸印局大使,刑部司狱等。地方杂职有库官、仓官、税官、狱官、驿官、闸官及河泊所官等。
清朝对非正印佐贰官之称呼。有京职与地方之别。京职有汉鸿胪寺主簿、序班、礼部会同四译馆大使、序班,铸印局大使,刑部司狱等。地方杂职有库官、仓官、税官、狱官、驿官、闸官及河泊所官等。
清初满族贵族参预国政之政治制度。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设理政听讼大臣五人,又称议政大臣,是为清议政制度的最早记载。天命七年(1622),努尔哈赤定子侄八人为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十一年,
官名。金置,管理巩国公家属。有同提控佐之。
官名。唐于三京府、援三京府所置凤翔等六府、大中下都督府、大都护府均置参军事,其职掌同“州参军事”,参见该条。
①文书名。古代告天之文书。书于简,鐍而封之,以玉为饰,故名。凡帝王举行封禅之礼时则用之。②皇族族谱。自唐即有之,至清沿袭未变。如清代皇族,自兴祖至溥仪,其爱新觉罗一族男女老幼之生卒年月、 嫡庶名分、封
官名。宋朝军器所属官。参见“军器所”。
官名。见“弘文馆”。
阶官名。金朝教坊二十五阶之第十阶,秩正六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六品上,称庆喜大夫。见《金史·百官一》,参看“教坊”条。
一代王朝。《史记·太史公自序》:“孔子之时,上无明君,下不得任用,故作《春秋》,垂空文以断礼义,当一王之法。”
官署名。唐朝将作监置,有令一员、丞三员,掌供舟车、兵械、杂品; 另有监事四员、典事八员等。武则天改名营缮署,垂拱元年(685)复名中校署,寻废; 玄宗开元二年(714)复置。北宋初存其官名而无职司。官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内侍省为长秋监时置,为长秋监次官,从五品,用士人。官名。隋置,为长秋监的副长官。见“长秋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