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正
职役名。唐制,在农村除里正外,每村另设村正一人,满一百户的大村可设两名村正;村民不满十户的,就隶入大村,不另设村正。村正由里中居民推荐,里长选用,协助里正管理治安工作。
职役名。唐制,在农村除里正外,每村另设村正一人,满一百户的大村可设两名村正;村民不满十户的,就隶入大村,不另设村正。村正由里中居民推荐,里长选用,协助里正管理治安工作。
官名,金朝置,正五品,掌干盐利以佐国用。其官属有副使1-2员,正六品。判官1-4员,正七品。管勾4-22员,正九品。同管勾五员,都监八员,监、同监各七员,知法一员。见《金史·百官三》,参看“盐使司”条
官名。北宋真宗咸平三年(1000)群牧司置,以閤门使以上及内侍都知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群牧司并入太仆寺,使名遂废。辽朝七处群牧司皆置为次官。金朝为从六品。官名。见“群牧司制置使”
官名。柔然兵豆伐可汗(社仑)置,统领百人。《魏书·蠕蠕传》:“始立军法,千人为军,队置将一人,百人为幢,幢置帅一人。”
监狱名。秦以咸阳狱为当时实际上的中央监狱。汉代始以廷尉狱为法定的中央监狱。汉代大臣获罪,多下廷尉狱,故廷尉狱亦称廷尉诏狱,但又有别于中都官狱。魏晋南朝及北魏沿置。梁天监五年(公元506年)诏建康县置正
官名。即“太子药藏丞”。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度支八案之一。掌汴河广济蔡河漕运、桥梁、折斛、三税。
官署名。清末各省司法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东三省。宣统二年(1910),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司改设。掌全省司法行政并监督各级审判厅、检察厅及监狱。置提法使一人。下设总务、刑民、典狱三科,各
①军队建制。殷朝置。《甲骨文合集》第三三○○六片: “丁酉贞,王作三师,左、中、右。”②官名。春秋宋国置。六卿执政大臣,有右师、左师。右师掌君臣百官的教训,又与左师兼管乡政。《左传 ·成公十五年》:
官名。麴氏高昌国民部次官,协助民部长史处理本部事务。如被派遣至诸城相监检校,则称“城令”。
黄钺即饰以黄金的钺,本用于皇帝仪仗。三国时特赐予出征重臣,以示威重,令其专主征伐。魏文帝黄初三年(222) 亲征孙权,以曹休为征东大将军,假黄钺,督张辽等及诸州郡二十余军。其后相沿为成制。吴亦有此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