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官名。西周置。掌管山林。《免簋铭》: “命免作司土,司奠还林,众吴(虞)、众牧。”《免簋铭》:“今汝匹周师司林。”
官名。西周设置,为虞的属官。《同》说:“王命同左右吴大父易、林、吴、牧。”(《三代》九一一七)《周礼·地官》之属有林衡,“掌巡林麓之禁令……受法于山虞。”与金文中见到的林为虞所兼管的情况正好相合。郑注说:“衡,平也,平林麓之大小及所生者,竹木生平地曰林,山足曰麓。”林衡兼管林与麓,金文则分林与录(麓)为两官。参见“录”。
官名。西周置。掌管山林。《免簋铭》: “命免作司土,司奠还林,众吴(虞)、众牧。”《免簋铭》:“今汝匹周师司林。”
官名。西周设置,为虞的属官。《同》说:“王命同左右吴大父易、林、吴、牧。”(《三代》九一一七)《周礼·地官》之属有林衡,“掌巡林麓之禁令……受法于山虞。”与金文中见到的林为虞所兼管的情况正好相合。郑注说:“衡,平也,平林麓之大小及所生者,竹木生平地曰林,山足曰麓。”林衡兼管林与麓,金文则分林与录(麓)为两官。参见“录”。
吏名,汉魏置,为郡县佐吏。《三国志·魏书·邓艾传》:“(邓艾)为都尉学士,以口吃,不得作干佐。”
宋朝学校斋名。太学生严重违反学规者,即入此斋反省。徽宗崇宁元年(1102)罢,其“不率教”者转入辟雍。辟雍废后复置。州学亦置,上书获罪士人与三舍生讥讽时政者,遣回原籍,于此斋听读。南宋时,诸王宫学亦设
官署名。清末各省司法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东三省。宣统二年(1910),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司改设。掌全省司法行政并监督各级审判厅、检察厅及监狱。置提法使一人。下设总务、刑民、典狱三科,各
西夏语官名。西夏置,职掌不详。吴广成《西夏书事》卷二十,有谅祚遣宋贺正使“枢铭靳允中”。枢铭为靳允中的官称。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执行平政院的审理权,员额十五人,分在三庭办事。参见“平政院”。
官场用语。宋朝乡试、礼部试、殿试皆名列第一,称三元。即解元、会元、状元。但能连中三元者极少,如明朝仅商辂一人。宋代称连中解元省元与状元者为三元;明清时称连中解元、会元、状元者为三元。科举时代三元之人数
官名① 三国魏内侍官,以宦者充任。《三国志·曹爽传》:“又以黄门张当为都监,专共交通,看察至尊,候伺神器,离间二宫,伤害骨肉。”② 唐朝中叶以后监军宦官。时调数道兵马会战,常置都统或都都统为其最高统帅
官名,为五威将军属官。从事,有的有专职,有的无专职,随时听命。《后汉书·李王邓来列传》:“(李)通亦为五威将军从事,出补巫丞,有能名。”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战船。
选举制度。唐朝始设,十岁以下能通一经及《孝经》、《论语》,卷诵文十,全通者授官,通七者授出身。应试者由本贯申送礼部,同明经举人之例,考试讫奏闻。宋朝沿置,十五岁以下能通经赋诗者,州举送朝廷,先由国子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