柱国府
官署名。即柱国大将军官府,西魏、北周时设长史、司马、司录,皆正七命; 中郎、掾、属,皆正五命; 列曹参军,正四命; 参军,正三命。诸僚属命品亦有高于上述规定者。《周书·裴文举传》:“(北周武帝)天和(566—572)初,进骠骑大将军(九命) 、开府仪同三司,寻为(韦)孝苋柱国府司马。”
官署名。即柱国大将军官府,西魏、北周时设长史、司马、司录,皆正七命; 中郎、掾、属,皆正五命; 列曹参军,正四命; 参军,正三命。诸僚属命品亦有高于上述规定者。《周书·裴文举传》:“(北周武帝)天和(566—572)初,进骠骑大将军(九命) 、开府仪同三司,寻为(韦)孝苋柱国府司马。”
官名。清末弼德院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设。一人,特简。掌佐院长总理全院事务,院长有事故时代行其职。官名。清末置,为弼德院的副长官,见“弼德院”。
见“律博士”。
官名。隋文帝置主爵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改为“主爵员外郎”,参见该条。
旧时对州、县官自称的谦词。表示在其治辖之下。
官署名。即详定官制所。北宋神宗元丰三年 (1080) 置,掌详定改革官制事宜,设详定官制以两制兼,检讨文字以他官兼。先后制定了以阶易官的《寄禄新格》,封爵食邑之法,行守试之法,又书行移法,制授、敕授、
唐朝边镇武官,位在军镇大使下。
官名。渤海国官,比唐朝尚书右丞。
南朝梁、陈所置安东、安西、安南、安北、安左、安右、安前、安后将军的合称。详见各条。官名合称,指八个带“安”字的将军,南北朝时南朝梁陈皆置。八安将军是:前安将军、后安将军、左安将军、右安将军、东安将军、
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586)置,为散官八尉之一,正八品下; 炀帝大业三年(607)罢。唐高祖武德七年(624)改大都督置,为三转勋官,比从六品。宋朝为第十阶勋官,秩从六品。金朝置为第十阶勋官,从六品
战国秦国丞相的别称。《史记·范睢蔡泽列传》: “天下之事皆决于相君。”丞相宰相的俗称,《史记·范睢蔡泽列传》:“须贾因问曰:‘秦相张君,公知之乎?吾闻幸于王,天下之事皆决相君’……至相舍门,(范睢)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