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校兵部尚书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清末同文馆之总管官。由总理大臣内特简,无定员。总管同文馆事务。下设提调二人,帮提调二人,负责安排课程及督察学生。
武官名。三国魏黄初元年(公元220年)以许褚为之,不常置。见洪饴孙《三国职官表》。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民治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设于巡警部警政司。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民治司。掌编审户口、国籍更易,旗籍、民籍移转、改隶,学龄儿童就学,宗教信仰,征兵事。置员外郎一人
官名。即“广西清吏司郎中”。
官署名。掌管食盐生产及运销的机构,同于都转运盐使司,而品秩较低,为从五品。管辖各盐仓、盐场及盐井盐课司。元朝设有广东、广海二盐课提举司。明朝设有四川、广东海北、黑盐井、白盐井、安宁、五井、察罕脑儿七盐
北周之制,称诸候与州县官为外命。参见“内命”。
官名。① 主簿别称。《宋书·彭城王义康传》:宋文帝元嘉十七年(440)诛主簿孔胤秀等,“胤秀始以书记见任,渐预机密”。②掌管书牍记录之文士。《文选》南朝梁任昉《齐竟陵文宣王行状》: “谋出股肱,任切书
官名,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秩皆六百石,属廷尉。东汉省右平,只置左平一人,掌平决诏狱。魏、晋不分左右,称廷尉评,北魏、北齐、隋沿其制。隋炀帝置评事四十八人,掌与司直同。唐置评事八员,从八品下。见《
官名。清末法部制勘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官名。北魏末置。佐阁内大都督统率皇帝左右的亲信侍卫。《周书·宇文神举传》:“及 (孝武帝) 即位,擢授 (字文显和) 寇军将军、阁内都督,封城阳县公,邑五百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