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都尉
官名。三国吴孙皓置。《江表传》:“(孙)皓以(何定)为楼下都尉,典知酤籴事,专为威福,而皓信任,委以众事。”(《三国志·三嗣主传》裴松之注引)
官名,三国吴孙皓置,掌买酒买米等事。《三国志·吴书·孙皓传》:“皓以其恶似张布,追改定名为布。”注:“《江表传》:定,汝南人,本孙权给使也,后出補吏。定佞邪僭媚,自表先帝田人,求还内侍,皓以为楼下都尉,典知酤籴事,专为威福。而皓信任,委以众事。”
官名。三国吴孙皓置。《江表传》:“(孙)皓以(何定)为楼下都尉,典知酤籴事,专为威福,而皓信任,委以众事。”(《三国志·三嗣主传》裴松之注引)
官名,三国吴孙皓置,掌买酒买米等事。《三国志·吴书·孙皓传》:“皓以其恶似张布,追改定名为布。”注:“《江表传》:定,汝南人,本孙权给使也,后出補吏。定佞邪僭媚,自表先帝田人,求还内侍,皓以为楼下都尉,典知酤籴事,专为威福。而皓信任,委以众事。”
唐朝御史台诸侍御史,除年长资深者一人主日常事务号为杂端外,余者呼为散端。
东宫武官名。南朝梁置,见“太子司马督”。
官名。也是官署名。唐设此官,掌完葺苑面、宫馆、园池与种莳、蕃养六畜之事。监各一人,从六品下;副监,各一人,从七品下;丞各二人,正八品下。见《新唐书·百官三·京都诸园苑监》。
官名。民国置,为文官处长官。详“文官处”条。官名。国民政府文官处的主官,见“国民政府文官处”。
官名。元至元五年(公元1268年)设大都、上都太仓各一,掌内府支持米豆,及酒材米麹药物。设官三员,俱受“制国用司”札支付。十二年(公元1275年)改立提举太仓,设官三员,隶宣徽院。二十五年(公元128
清末新陆军低等官阶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员等级,分三等九级。宣统元年(1909)修订,增额外军官等,计十四级。如司务长、技士长等均属之,阶正八品。
官署名。即“广东清吏司”。
官名。西晋置。《晋书·王戎传附郭舒传》: “(郭舒)始为领军校尉,坐擅放司马彪,系廷尉。”
官名。三国魏明帝太和 (227—233) 中置,隶中书省,协助著作郎修撰国史及起居注。“佐郎职知博采,正郎资以草传。” (《史通·史官建置》)初置一人,后增为三人,七品。西晋惠帝元康二年(292),改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射鸟。《周礼·夏官》: “射鸟,氏掌射鸟。祭祀,以弓矢驱鸟鸢。凡宾客、会同、军旅,亦如之。射则取矢。矢在侯高,则以并夹取之”。官名。周设此官,掌射鸟。《周礼·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