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大东丹国中台省左大相”。
官制用语。由京官外调任地方长官之谓。《后汉书·明帝纪》,永平十八年诏: “郎官上应列宿,出宰百官,有非其人,则民受其殃。”由京官出任地方长官叫出宰。《后汉书·明帝纪》:“郎官上应列宿,出宰百里,有非其
官场用语。又称奏削。即宋朝州以上官府和中级以上官员每年荐举选人改京朝官或任某种差遣的定额。参见“削”。
官名。辽置,为文班司的主官。见“文班司”。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刊正将军名号时置,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九班。陈沿置,拟八品,比秩六百石。
武官名。见“朱衣直阁将军”。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名。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改为江北河南道肃政廉访司。参见“肃政廉访司”。
官署名。渤海国置,三省之一,有右相、右平章事、内史、诏诰舍人等官。辽太祖天显元年(926)灭渤海国后置为辽东丹国官署,有左大相、右大相、左次相、右次相等官,掌政务。
宋朝左、右司谏别称。
清朝吏部铨选制度。乃补授官员之方法。按官员铨选章制规定,凡应具题补授之官员出缺,某上司在应补或应升此缺人员中拣选,题请补用,称题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