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历
任官制度。明朝定以监生拨往在京各大衙署历事。计吏部四十一名,户部五十三名,礼部十三名,兵部二十五名,刑部七十名,工部二十四名,都察院六十三名,大理寺二十八名,通政司五名,行人司四名,五军都督府五十名。三月后上选,遇有缺出,依次补官。亦有至一年余者。
任官制度。明朝定以监生拨往在京各大衙署历事。计吏部四十一名,户部五十三名,礼部十三名,兵部二十五名,刑部七十名,工部二十四名,都察院六十三名,大理寺二十八名,通政司五名,行人司四名,五军都督府五十名。三月后上选,遇有缺出,依次补官。亦有至一年余者。
官名。制陶工匠长官。西周置。《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昔虞阏父为周陶正”。杜预注: “当周之兴,阏父为武王陶正。”战国齐也有官印存在。官名。周置,掌制造陶器之事。《左传·襄公二十五年》:“昔虞阏父为
吏员名。宋于殿中省六局均置。员额二至六人,以手分或前行吏员为之,掌办局内事务。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八班,拟武臣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 定制后仍拟武臣将军等号。
官名。①宋朝国史院、实录院属官,掌编修国史、实录。②宋朝枢密院属官。仁宗庆历四年(1044)始置,掌编修例册。神宗时,令编修《经武要略》。南宋沿置一人,或以枢密院别官兼任,正八品。
官署名,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北洋政府设置,属农商部。其职掌为:一、矿业的提倡和奖励;二、矿权的特许和撤销;三、矿区勘定;四、矿业税;五、矿业诉愿;六、矿业监督;七、官营矿业;八、矿业警察;九、矿
官名。西汉武帝置,大司农属官,以桑弘羊为之。职掌财用度支、均输漕运诸事。东汉省。官名,汉置,属大司农,为大司农的副长官,佐大司农长官掌钱谷金帛等。《汉书·肖望之传》:“是时大司农中丞耿寿昌奏设常平仓,
官署名。见“民科”②。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宝历元年(公元825年)诏举,韦正贯及第;太和二年(公元828年)诏举, 宋昆及第。
官名。简称柔远司员外郎。清朝理藩院柔远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初设满洲三人,蒙古三人; 后改设满洲二人,蒙古五人。
宦官名。宋朝置,为最高内侍职,掌禁中供奉之事。神宗时定为从五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