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堂
明清地方府、州、县主官之尊称。
1、官府治事(处理政务)的大厅。《后汉书·章帝纪》:“(元和三年)癸酉,还幸元氏,祠光武、显宗于县舍正堂。”
2、明朝、清朝的知府、知州、知县称正堂。意即府、州、县的正职长官称正堂。明清的行政区辖与汉朝不同,汉朝是州、郡、县;一州辖数郡,一郡辖数县,明清是省、府、州、县,州属府管,下辖县。
明清地方府、州、县主官之尊称。
1、官府治事(处理政务)的大厅。《后汉书·章帝纪》:“(元和三年)癸酉,还幸元氏,祠光武、显宗于县舍正堂。”
2、明朝、清朝的知府、知州、知县称正堂。意即府、州、县的正职长官称正堂。明清的行政区辖与汉朝不同,汉朝是州、郡、县;一州辖数郡,一郡辖数县,明清是省、府、州、县,州属府管,下辖县。
官署名。元朝置。隶上都留守司。品秩、职掌同大都左右八作司。置达鲁花赤、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散官名号。北宋始置。前期为正八品下文散官。神宗元丰三年 (1080) 后改置为新寄禄官,正九品。取代旧寄禄官大理评事。金再置为文散官,以授正八品下文官。元朝沿置,改文官正七品,敕授。明为文官正七品,初
辽国亲王大臣私属军队。《辽史·兵卫志中》:“辽亲王大臣,体国如家。征伐之际,往往置私甲以从王事。大者千余骑,小者数百人,著籍皇府。国有戎政,量借三五千骑,常留余兵为部族根本。”
官名。即太子左卫副率。
官名。宋初置,为开封尹副贰。后设开封少尹二人,若遇他官领尹事,则改少尹为判官。英宗治平三年(1066),命判官一人领使院事,民间俗称之为“南司”,掌审察文移簿籍。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
即“法依旦尼哈番”。
清朝县丞之别称。
官署。《韩非子·三守》: “至于守司、囹圄、禁制、刑罚,人臣擅之,此谓刑劫。”
即“大理寺提点”。官名。辽南面官中置大理寺,以提点大理寺为长官。
官名。东汉初年曾置,旋罢。三国蜀后主景耀(258—263)中置,位次大将军。十六国前秦亦于大将军外分置左、右大将军。皆为统兵武职。将军名号,东汉光武帝置。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李忠传》:“忠遂与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