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总管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武平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将官名,金朝置。为军中主将或主帅,掌领兵征伐。武平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元置,属路总管府,掌本路税务。其下有大使、副使各一人。
官名。隋置,掌署内各项行政事务。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间孙权置。《三国志·朱治传》:“建安七年,(孙)权表治为九真太守,行扶义将军。”杂号将军名,东汉末年孙权置,掌征伐。《三国志·吴书·朱治传》:“建安七年,权表治为吴
官名。《资治通鉴· 东晋孝武帝太元十四年(389)》: “左卫领营将军许营上疏。”胡三省注: “以左卫将军领营兵,是为左卫领营将军。”
官名。清朝同知之一种。设于甘肃、四川、云南、台湾等省的少数民族地区,为厅之长官。掌理所属“番户”事。正五品。
官署名。辽朝南面官,掌彰愍宫汉人军民之政。亦称“彰愍宫汉人行宫都部署司”。
官名。金朝置。宗庙执事。视察册宝殿封缄,由太常官担任。
官名。清末内阁印铸局、陆军部、海军部、农工商部等中央机构之属官。各有专长,分别掌治专门职业。如印铸局艺师专办印铸事务。又农工商部艺师分为一、二等,分别为正六品、正七品。
北洋政府时期设治局的主官。见“设治局”。
① 或称“明律令”,即通晓法律。汉朝选举科目。时诏令察举人才,所设科目有明习法令一项,即为明法之始。明法者多任以与司法、监察有关的职务,如御史、御史中丞。唐、宋取士之科皆有明法。唐试律七条、令三条,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