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前都虞候
官名。五代后周始置,掌殿前诸班军纪整肃。宋朝殿前司沿置,为统兵官之一,位副都指挥使下,以刺史以上充,徽宗政和四年(1114)定其位在正任防御使上。
官名。宋承五代官制,设殿前司,其官有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各一人,掌管殿前诸班值、步骑诸指挥名籍,统制、训练、戍守、赏罚等事。都虞候,在各军中相当副帅,在殿前司排第三位,次于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参看《宋史·职官六·殿前司》、《历代职官表·历代职官简释》。
官名。五代后周始置,掌殿前诸班军纪整肃。宋朝殿前司沿置,为统兵官之一,位副都指挥使下,以刺史以上充,徽宗政和四年(1114)定其位在正任防御使上。
官名。宋承五代官制,设殿前司,其官有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各一人,掌管殿前诸班值、步骑诸指挥名籍,统制、训练、戍守、赏罚等事。都虞候,在各军中相当副帅,在殿前司排第三位,次于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参看《宋史·职官六·殿前司》、《历代职官表·历代职官简释》。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户部在曹置,掌诸军酒课,人户买扑盐场酒务祖额酒息,以及卖田投纳牙契之事。由左曹郎官领之。
参见“右詹事”。官名,汉哀帝置,掌皇后、皇太后宫事。汉承秦制,置詹事,掌皇后、太后宫事,兼掌太子家事。成帝时省并大长秋,哀帝即位置左右詹事。《汉书·哀帝纪》:“尊定陶太后曰恭皇太后,丁姬曰恭皇后,各置
官名。明清吏科之主官。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一人,秩正八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正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1665)裁。
官名。清末法部会计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官名。朱元璋建国前于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置。是年正月,朱元璋自立为吴王,于应天府(今江苏南京)设中书省,置为中书省长官,正一品,位在左相国上。吴元年(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改百官礼仪,以左为
官名。北魏初东官置。为太子的亲信侍从。《魏书·车路头传》:“少以忠厚选给东宫,为太宗帐下帅。”
官署名,汉置,属卫尉,宫掖朔平署掌北门,有司马一人,俸比千石,吏员五人,卫士一百一十七人(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后汉书·孝桓帝纪》:“闰月甲午,南宫长秋和欢殿后钩楯、掖庭、朔平署火。”注:“《汉
汉朝多泛指州郡府属吏中较亲近者,如功曹、贼曹、主簿等。《后汉书·公孙述传》: “州郡有掾,皆自辟除之。常居门下,故以为号”。亦作专称,为郡县长官亲近侍从,掌文书。晋朝郡府亦置。官名,汉置,为州郡属吏,
官名。即长秋令。
官署名。职掌陂湖之利。据《汉书·地理志》,九江郡置有此官。官名,汉朝在湖泊多的郡县置湖官,掌湖泊水产税收等。《汉书·地理志上》:“九江郡……有陂官、湖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