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前都虞候
官名。五代后周始置,掌殿前诸班军纪整肃。宋朝殿前司沿置,为统兵官之一,位副都指挥使下,以刺史以上充,徽宗政和四年(1114)定其位在正任防御使上。
官名。宋承五代官制,设殿前司,其官有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各一人,掌管殿前诸班值、步骑诸指挥名籍,统制、训练、戍守、赏罚等事。都虞候,在各军中相当副帅,在殿前司排第三位,次于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参看《宋史·职官六·殿前司》、《历代职官表·历代职官简释》。
官名。五代后周始置,掌殿前诸班军纪整肃。宋朝殿前司沿置,为统兵官之一,位副都指挥使下,以刺史以上充,徽宗政和四年(1114)定其位在正任防御使上。
官名。宋承五代官制,设殿前司,其官有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各一人,掌管殿前诸班值、步骑诸指挥名籍,统制、训练、戍守、赏罚等事。都虞候,在各军中相当副帅,在殿前司排第三位,次于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参看《宋史·职官六·殿前司》、《历代职官表·历代职官简释》。
官名。简称陕西司郎中。① 明清户部陕西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陕西部郎中设一人,宣德(1426—1435)中增设二人。南京户部陕西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
唐铨选之制,从“选限”之前的头年五月,便须向各州县下达本届选人资格范围,称为选格。参见“选限”。
官名。宋设此官,为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满语官署名。汉译为“内阁”。又作“多尔吉衙门”。
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民国三年、四年(公元1914~1915年)北洋政府总统府中有指挥处,设指挥使,执政府的指挥处当是沿总统府之制而设,职掌不详。
官名。明制大理寺左右寺下置,二人,后革一人,从六品。为寺正之副,各随其所辖而复审之。
杂任职名。唐置于京县,职掌相当于州“司兵参军事”,参见该条。
官制用语。汉朝指官吏由中央外调地方任职,常含贬降之意。晋朝沿用,指内侍、内朝或京官调为外朝或地方官。后世亦称。汉制,由中央官外任称为出,如《汉书·冯野王传》记冯野王“为大鸿胪,有司奏野王王舅,不宜备九
官名。辽朝五院部长官。太宗会同元年 (938) ,改称“北院大王”。官名,辽朝置,初名夷离堇,太宗会同元年(公元938年)改称“大王”。《辽史·百官志一》:“北大王院分掌部族军民之政。北院大王,初名迭
皇后、女官统称。本指宫中妃嫔居所,犹言内宫、后庭,后借指妃嫔、女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