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部曹
参见“比部”。
参见“比部”。
僧官名。辽于上京、燕京置僧录,主管佛教事务,以僧人为之。金设于路,理决僧尼辞讼。元沿置,为路僧录司的主官,其下有僧判。
官名。见“营缮监”。
官署名。中华民国置,管理全国财政事务。初设赋税司、会计司、泉币司、公债司、库藏司;后改设关务署、税务署、总务司、盐政司、赋税司、公债司、国库司、钱币司和会计处。其长官初叫总长、次长,后改名为部长(一人
上计吏的别称。上计吏,也称上计掾,掌持郡国计簿(汇报表册)到朝廷汇报郡国情况。《后汉书·明帝纪》:“众郡奉计,百蛮贡职。”注:“奉计,计吏也。”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见“京兆尹公暑”。
官名。南朝梁、陈置,与东冶令皆隶少府。掌鼓铸锻冶,领工徒。有丞。梁一班。隋省并“掌冶令”。官名。见“诸冶令”。
赐予大臣的特殊礼遇。即朝会的班次同于司徒等三公。《宋书·百官上》: “汉章帝建初三年(后78),始使车骑将军马防班同三司,班同三司自此始也。”
官名,汉置,为护乌桓校尉属官,俸六百石,为事务长官。见《后汉书·百官志五》。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于少数民族地区或边远地区尚未设县的,先成立设治局进行筹备,作为设县的过渡。设治局置设治委员一人,其职权与县知事略同。国民党政府沿置,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六月二日公布的《
官名。秦及西汉初为中尉副职。员二人,秩千石,助中尉缴循京师。武帝太初元年(前104)中尉更名执金吾后罢。官名,为中尉的佐官,俸千石,助中尉巡逻京师,禁备盗贼。《汉书·百官公卿表》:“中尉,秦官,掌徼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