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民部

民部

官署名。十六国后凉、后燕均置,设尚书为长官。麴氏高昌国置为八部之一,设长史、司马为正、副长官。西魏文帝大统十二年 (546)改尚书三十六曹为十二部,此为十二部之一,隶尚书省,设郎中为长官,或说亦置尚书。至恭帝三年 (556) 仿《周礼》建六官府,遂为地官府所辖诸司之一,协助大司徒卿,管理户口籍帐。设中大夫二员为长官,属官有民部吏上士、民部吏中士等,领诸乡伯中大夫、左右遂伯中大夫、稍伯中大夫、县伯中大夫、畿伯中大夫、州长上士、党正旅下士等。北周沿其制。隋文帝开皇三年 (583)改度支为民部,为尚书省六部之一,职掌财赋户籍,设尚书为长官; 炀帝大业三年 (607)增设侍郎一员为次官,领度支、民部 (人部)、金部、仓部四司。唐初沿置,高宗永徽元年 (650)因避太宗讳,改名户部。又,明太祖洪武二十二年 (1389) 改户部四属部之首的总部为民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为正、副长官,主事四员,职掌省府州县土地户籍。二十三年分四属部为十二部,遂罢。


官署名。隋开皇三年,改度支为民部,统度支、民部、金部、仓部四曹。唐高宗永徽初,因避太宗李世民讳,便改民部为户部,掌全国土地、人口户籍、赋税财政等。见《文献通考·职官六·户部尚书》、《新唐书·百官一·户部》。

猜你喜欢

  • 赐衣

    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历代多有此制,如《明史记事本末》卷四二记明弘治元年(公元1488年)南京兵部尚书马文升为左都御史,陛见,“赐大红织金衣一袭。”

  • 灭羌校尉

    官名。十六国前秦苻登置。以尚书苻硕原为前禁将军兼此,戍平凉,以对抗后秦姚苌(羌族)。见《晋书· 苻登载记》。

  • 翊卫使

    北洋政府总统府翊卫处的属官。见“总统府翊卫处”。

  • 开设科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掌单月应补官员注册、验看、分发、引见及各省题补、升调、实授、试俸、添设裁汰官缺等事。设经承以办理事务。

  • 留守五卫

    明代五军都督府的属卫。旧为都镇抚司,总领禁卫,先属中书省,后改隶大都督府,设都镇抚(从四品)、副镇抚(从五品)、知事(从八品)。旋又改为宿卫镇抚司,设宿卫镇抚、宿卫知事。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改为

  • 宾客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清朝理藩院所属宾客清吏司之副长官。协助郎中掌司事。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称王会清吏司员外郎。

  • 膳部

    官署名。西魏文帝大统十二年(546)置为尚书省十二部之一。西魏末、北周仿《周礼》建六官府,遂为天官府诸司之一,掌供宫廷饮食,设中大夫为长官,武帝建德二年(573)省中大夫,改以下大夫为长官,宣帝时复旧

  • 书启师爷

    参见“师爷”。

  • 积弩都尉

    官名。三国魏置。统领禁军中的弩士,秩比二千石,后改名典弩都尉。官名,三国魏置,掌领禁军积弩士,秩比二千石。后改名典弩都尉。《太平御览》卷241《都尉》条引《魏略》:“积弩都尉,秩比二千石,后更为典弩都

  • 风俗使

    官名。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置,隶左、右肃政台,每岁春发使八人,以四十八条纠察州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