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明朝道官。道录司置,左、右二人,从八品,协掌道教事务。
县主之夫的称谓。见“郡马”。
官名。又称南河河道总督。清朝督理江南河道之最高长官。总督江南河道,掌理黄、淮汇流入海,南北运河泄水行漕及瓜州江工,支河湖港疏浚、堤防之事。雍正七年 (1729) 改总河设,驻清江浦,并设副总河一人襄理
官名。辽朝北面官。圣宗统和四年(986)置先离闼览官六员,领于骨里、女直、迪烈于等诸部人之隶宫籍者。
官名。宋置,为审刑院的长官,见“审刑院”。
魏晋南北朝时期以土地、实物为主的俸禄制度。三国魏的官秩多沿汉之旧,官俸似亦同汉,但因当时承汉末大乱之后,财政困难,实际上尚不能如汉制支付。晋代实行占田制,品官有职田以充俸禄。此外并给谷、绢、绵、菜田、
官名。北宋真宗咸平四年(1001),于益州、梓州、利州、夔州置,皆以知州兼任,职掌与钤辖略同。
即“北府宰相”。
官名。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见“军中典官”。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掌急救受伤官兵。
官名。三国蜀置。《三国志·吕义传》:“(义)徙为汉中太守,兼领督农,供继军粮。”官名,三国蜀置,掌监督农业生产,征收粮食以供军用。《三国志·蜀书·吕乂传》:“徙为汉中太守,兼领督农,供继军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