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水部司

水部司

参见“水部”。


官署名。隋始置,为工部所属四司之一。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制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水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掌渡口、船舻、桥梁、堤堰、沟洫、渔捕、运漕、碾硙之事。所属有主事二人,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宋初水部司置判司事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凡川渎、陂池、沟洫、河渠的政令,先是掌于三司河渠案,后来领于都水监,本司无职掌。元丰改制,始以郎中、员外郎管理本司事务,掌修河、桥梁、舟楫、漕运等事务。司内分六案,置吏十三人。南宋时都水监并入水部司。金元六部不分司,无水部司。明清改为“都水清吏司”,见该条。

猜你喜欢

  • 专卖事业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设置,属财政部。掌理抗战时期所创办的专卖事业行政事务。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

  • 司义郎

    官名。亦称“司义侍郎”。南朝梁置。《陈书·儒林·全缓传》: “梁太清 (547—549)初,历王国侍郎、奉朝请,俄转国子助教,兼司义郎,专讲《诗》、《易》。”参见“司义侍郎”。

  • 女侍医

    女官名,汉置,掌为皇后等治病。《汉书·宣帝纪》:“显前又使女侍医淳于衍进药杀共哀后,谋毒太子。”官名。汉代少府所属太医令之下的女性御医,见《汉书·宣帝纪》。

  • 督捕司

    即“督捕清吏司”。

  • 北院梯里己

    即“北院司徒”。

  • 威胜将军

    参见“十威将军”。

  • 步军协尉

    见“协尉”。

  • 金银器盒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置。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由金银局改置,秩正六品,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后升从五品。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参见“金银局”。

  • 监牧

    同“牧监”。

  • 判比部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比部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