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门曹
官署名。北齐州、郡、县置。管理境内寺院僧务,属昭玄寺,以都统、统、维那为长官。
官署名。北齐州、郡、县置。管理境内寺院僧务,属昭玄寺,以都统、统、维那为长官。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属官,掌度量器具的标准及制作,正二命。下设司度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考工记》有鲍人。《说文解字》说:“鞄,柔革工也,从革,包声。《周礼》曰柔皮之工鲍氏。”北周依《周礼》置鞄工中士,正二命,鞄工下士,正一命。属冬官府司皮下大夫。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差遣的一种窠阙。如监察御史、省郎以上官员、秘书省编修官、各路节镇通判、州教官、大理寺法官等重要差遣,皆由政事堂除授,其员阙亦归政事堂掌握,称堂阙。
官署名。汉朝置,属御史台。《宋书·百官下》: “掌护驾。”设侍御史掌其事。三国以后不置 。官署名,汉置,属侍御史,掌护驾。《宋书·百官下》:“秦置侍御史,汉因之,二汉员并十五人,掌察举非法,受公卿奏事
官署名。金朝属都水监。掌黄河、沁水之河防事务。熙宗皇统三年(1143)四月,置于怀州。
官名。北宋初年置,属东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为从七品。通常不领本职,多用为医官迁转之阶。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医官阶官,改保安郎。医官寄禄
① 官场用语。唐朝中书省置中书舍人六员,分押尚书省六曹,佐宰相判案,同署乃奏,唯枢密迁授不预,谓之六押。②官名别称。即中书舍人。
音乐机关,掌管音乐,汉置。《汉书·礼乐志》:“今汉郊庙诗歌,未有祖宗之事,八音调均,又不协于钟律,而内有掖庭材人,外有上林乐府,皆以郑声施于朝廷。”
官名。金、元教坊阶官。金二十五阶之第五阶,秩正五品中。元十五阶之第三阶,正四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五品中,称长宁大夫。见《金史·百官一》,参看“教坊”条。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拟略远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班阶略高,拟骁雄将军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