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府尹
官名。即河南尹。
官名。北宋以西京河南府、北京大名府、南京应天府并为陪都。各置牧,尹,少尹,判官,推官,司录参军,及户曹、法曹、士曹参军,左右军巡使、判官,文学、助教。尹以下掌同开封府,尹阙则置知府事一人,以郎中以上官员充任,二品以上则称判府;通判一人,以朝官充任;助教有特恩而受者,不厘务。参见“开封府尹”。
官名。即河南尹。
官名。北宋以西京河南府、北京大名府、南京应天府并为陪都。各置牧,尹,少尹,判官,推官,司录参军,及户曹、法曹、士曹参军,左右军巡使、判官,文学、助教。尹以下掌同开封府,尹阙则置知府事一人,以郎中以上官员充任,二品以上则称判府;通判一人,以朝官充任;助教有特恩而受者,不厘务。参见“开封府尹”。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六班,大通三年(529) 定制后拟“忠勇将军”等号,班阶略升。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文类科目。上元二年(公元675年)诏举,崔融及第。
唐代府兵番上制度废弛以后一种代替府兵番上的募兵。参见“十六卫”。
参见“协同守备”。武职差遣名。《明史·职官志五》说: “与主将同守一城者为协守。”即协助镇守分管一个地区的防务的长官,一般由副总兵充任。
宋朝宦官机构。参见“内侍省”。
宋朝国史院简称。
汉朝光禄勋属下左、右、五官二官署合称。三署各置中郎将分领郎官。西汉五官、左、右三署辖中郎 (一说辖中郎、谒者、侍郎),别有车、户、骑三署,辖郎中。东汉时省车、户、骑,唯置五官、左、右署,中郎、侍郎、郎
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省试合格待赴殿试举人,遇皇帝居丧,或其即位后第一次取士,则特准免殿试,直接诣殿参加唱名。南宋初,边远地区礼部正奏名举人难以赴试者,亦免殿试,赐同进士出身。宋代科举考试中的一项规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仿《周礼》司仪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属官,员一人,正三命。下设司仪中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司仪”。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 初孙权置,《三国志·孙韶传》裴松之注引《吴书》:“ (孙河) 从 (孙) 权讨李术,术破,拜威寇中郎将,领庐江太守。”官名,东汉末年孙权置,掌领兵征伐。《三国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