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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道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为首道,分理都察院事,独专诸内外考察。设监察御史十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二人。在本道外协管礼部、都察院、翰林院等部院衙门,司礼、尚膳、尚宝、直殿等内府衙门,在京羽林左等六卫,及两淮盐运司,泰州等三千户所等处。清顺治元年(1644)置。初亦为首道,参治院事。并掌河南道兼理福建道。乾隆十四年(1749)设掌印监察御史、监察御史,均满、汉各一人;属官有笔帖式、经承等。负责稽核河南刑名之事。乾隆二十年(1755)后升京畿道为首道,互易职掌。并兼司照刷部院诸司卷宗,稽察吏部、詹事府、步军统领衙门及五城事务,与山西道共监文武官月选掣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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