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道监察御史
明清都察院所属河南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十人。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御史满、汉各一人。先是定为协道,分察在京诸司及各省刑名,至是按道办事。十七年俱定为从五品官。
明清都察院所属河南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十人。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御史满、汉各一人。先是定为协道,分察在京诸司及各省刑名,至是按道办事。十七年俱定为从五品官。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属官,员六人,佐太学博士下大夫掌教授太学生经义。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官名。见“太学博士下大夫”。
即“左民都”。
官名,汉置,掌丞相御史事。常侍尚书,即常侍曹尚书。《汉书·成帝纪》:“四年春,罢中书宦官,初置尚书员五人。”注:“师古曰:《汉旧仪》云尚书四人为四曹:常侍尚书主丞相御史事,二千石尚书主刺史二千石事,户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正三命。下设方宪中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即“廷尉平”。官名,西汉置,掌平审诏狱。详“廷尉平”条。
杂任职名。唐于太仆寺车府署置一百七十五人,掌驭车之事。
官名。西汉景帝中六年(前144)改将行置。或用士人,或用宦者,宣达皇后旨意,领受皇帝诏命,与詹事(中少府)、中太仆等并为皇后宫高级官员。秩二千石。有丞一员。东汉省詹事(中少府)、中太仆等官后,成为管理
官职名。明朝太常寺置。弘治七年(1494)始设,以太常寺增卿一人、少御一人,专职提督诸馆事。嘉靖 (1522—1566) 中,裁卿,只设少卿一人。官署名。明置,掌译书之事。自永乐五年,外国朝贡,特设蒙
官名。为各种正使的副职。始见于秦、汉。北魏时置为皇帝所派使者的副手。自后凡有正使多并置,如唐、宋、辽、金之节度使、观察使、团练使、防御使、节度使兼安抚使以及支度、营田、招讨、经略使、指挥使、安抚使、宣
官名。明清时知府衙门的内部组织有照磨所,掌勘磨卷宗等事。主官有照磨,秩从九品,员额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