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帅
清朝河道总督之别称。
清朝河道总督之别称。
犹言公府、公位。台,官署名。太傅、司徒、司空、太尉皆为公。《后汉书·胡广传》:“自在公台三十余年,历事六帝……凡一履司空,再作司徒,三登太尉,又为太傅。”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九品。设于世祖中统二年(1261),隶异样局总管府。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官署名。明朝商业税务机构。设于北京白河,设大使、副使各一人。掌科收竹木柴薪税。
官署名。清末省级教育谘询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学务处设。置议长一人,议绅四人。佐省提学使参画学务,并备督抚谘询。
县门下吏名。汉置,见《隶续》一九《尉氏令郑季宣碑阴》,与记室书佐并设,其地位低于记室史,参见“县记室掾”。
南宋阁名。孝宗淳熙元年(1174)建,以收藏高宗御制。十五年,置学士、直学士、待制为贴职。宋阁名。淳熙间建,收藏高宗御制文集。淳熙十五年(公元1188年)置学士、直学士、待制等职。
任官制度。明朝户部十三司官吏三差之一。凡由吏部选授,则为注差,由户部疏名上请,则为题差,本部札委则为部差。任期为三年、一年或三个月。
官署名。唐朝御史台三院之一,为殿中侍御史之所,双日受事; 初入院者知左、右巡,纠察违头,分监京畿诸州兵,为务剧之任; 其年资深者则主东、西推,监太仓、左藏出纳及宫门内事。五代迄宋,御史台沿置,以殿中侍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任用官员办法之一。凡未补授实缺之官员,在吏部候选。经吏部呈请分发名单,每月掣签一次,分发某部或某省听候委用。出钱请免抽签,指定某处候补者,称指省或指分。清制,设有补授实缺的官员,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太仆寺长官,以朝官以上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以太仆卿为太仆寺长官,遂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