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泊所
明、清掌征收鱼税的机构。于全国各河湖堰池设。明朝视事之繁简设官一至三人不等; 清朝设大使以掌其事。
官署名。元朝在建康、安庆、池州等处设河泊所,以大使、副大使领之,掌收渔税。明沿元制,洪武十五年有河泊所二百五十二处。清朝只在广东设所,有官二人,见《明史·职官四·河泊所》。
明、清掌征收鱼税的机构。于全国各河湖堰池设。明朝视事之繁简设官一至三人不等; 清朝设大使以掌其事。
官署名。元朝在建康、安庆、池州等处设河泊所,以大使、副大使领之,掌收渔税。明沿元制,洪武十五年有河泊所二百五十二处。清朝只在广东设所,有官二人,见《明史·职官四·河泊所》。
免除官吏的爵位。秦汉制度,官吏犯法,可用爵抵罪,叫做夺爵。《汉书·景帝纪》:“(有爵者)夺爵为士伍,免之。无爵,罚金二斤,令没入所受。”注:“师古曰:谓夺其爵,令为士伍,又免其官职,即今律所谓除名也。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 ,始于诸节度州置,以京官充任,掌助理郡政,总领诸案文移,凡郡事皆与守倅通签书。徽宗大观二年(1108),改为司录参军。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复旧名。临安府
官名。参见“纂修”。官名。北洋政府时期设置,属国史馆,掌纂辑民国史和历代通史,地位在纂修之下。参见“国史馆”。
官名。清朝宗人府所属左、右二司之长官。分掌左、右二司事。雍正二年(1724)改郎中设。左、右司各二人,正五品,以宗室充任。
官名。秦及西汉置之。属少府,为中书谒者令副贰。官名,秦和西汉皆置,属少府,为中书谒者令之副,掌佐令选署和上奏下达尚书曹文书。参看“中书谒者令”条。
官名。宋置,其职掌及任职资格与五岳、四渎庙令同。参见“五岳庙令”。
官名。元朝置,肃政廉访司长官,各道监司设二员,正三品。下辖副使、佥事、经历、知事掌地方监察之事。官名。元置,为廉访司长官,掌纠察官吏、狱讼,兼管农业。详“肃政廉访司”条。
使职名。五代后梁太祖开平元年(907)受禅,以摄中书令张文蔚充任,奉传禅册宝,押金吾仗卫、太常卤簿等。以礼部尚书苏循副之。
清理藩院内部机构。掌缮写题本,翻清译汉及保管档案事务。设堂主事满一人,汉军一人;笔帖式满七人,汉军六人;经承四人。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祝祷之事而熟悉商朝礼法的官吏。《仪礼·士丧礼》: “商祝袭祭服褖衣次”。郑玄注: “商祝,祝习商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