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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编纂会

法典编纂机关。北洋政府置,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七月十六日公布的《法典编纂会官制》规定,负责编纂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及其附属法及其他各项法典。设会长一人,由法制局局长兼任;纂修八人,调查员若干人。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改为“法律编查会”,参见该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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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音使

    通音信的使臣,又称信使。《后汉书·南蛮传》:“周公居摄六年,制礼作乐,天下和平,越裳以三象重译而献白雉,曰:道路悠远,山川岨深,音使不通,故重译而朝。”

  • 漕运总兵

    官名。明朝设此官,负责漕粮监押运输等。详见“漕台”条。

  • 织枲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织下大夫织枲中士佐官,正一命。

  • 苏杭织造太监

    宦官职名。明置,为司礼监外差,员额一人,掌织造宫中所用织物。

  • 诸乣详稳

    官名。金置,秋从五品,员额一人,掌守戍边堡,余同谋克。其副职为么忽,所属有习尼昆,挞马等。参见“猛安谋克”。

  • 都水监丞

    见“都水丞”。官名。隋唐至宋金,都水监的丞称为都水监丞,元则称都水监监丞。

  • 四厢大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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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右御史台

    官署名。唐中宗神龙元年 (705) 改右肃政台置,睿宗景云三年 (712)废,玄宗先天二年(713)复置,督察诸州,寻废。参见“御史台”。

  • 乡正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佐乡大夫下大夫掌本乡事务,其下设乡正中士。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 关文

    文书名。平行文。始于唐,时尚书省诸司之间有所质询时使用。后代沿之。清朝府、州、县长官行文该管之佐贰官,两司首领行文厅、州、县均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