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法制院参事

法制院参事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无定额,奏任。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

猜你喜欢

  • 平州路钱帛司

    官署名。辽朝置,掌钱币铸造等事。设于平州(今河北卢龙)。

  • 会盟使

    使职名。唐玄宗时置,主与周边政权会盟事。穆宗长庆元年 (821) 以大理卿刘元鼎为吐蕃会盟使。唐羁縻府州临时特遣使。《资治通鉴·唐纪四十八》记德宗贞元三年(公元787年)五月甲申,以浑瑊为清水会盟使,

  • 伊齐辖喇哈番

    满语官名。汉译为“郎中”。

  • 三式科

    官署名。金朝司天台下属机构。设官四人。参见“司天台”。

  • 管理工巡局事务大臣

    官名。为工巡总局长官,员额二人。见“工巡总局”。

  • 尚书仓部郎

    参见“仓部郎”。

  • 集贤院副知院事

    官名。唐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宰相张说知集贤院事,以左常侍徐坚为副知院事,以后遂为成例,以常侍一人为之,为集贤院的副长官。金称同知集贤院事。

  • 修纂

    官名。清末及北洋政府置,属修订法律馆,地位在总纂之下。

  • 沙鲁田地里管民万户

    官名。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隶乌思藏宣慰司,治所在今西藏日喀则县霞炉乡。

  • 诸侯相

    官名。汉朝诸侯王国相。高帝时王国置丞相,统王国众官,秩二千石,由朝廷任命。景帝中五年(前152),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改丞相曰相。成帝绥和元年(前8)省内史,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东汉相一人,秩二千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