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院参事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无定额,奏任。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无定额,奏任。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大、小鹘军。设详稳等职。
① 周朝称世卿之嫡长。《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吾子为鲁宗卿。”②宋朝礼部尚书别称。苏轼《谢礼部尚书表》: “遂领宗卿之任。”③唐宋宗正卿简称。1、周王宗族的执政大臣,有行政权和议政权,在特殊情况下
见“怯薛”。
商代前期王室的基本军事组织。见“族军”。
官名。明、清各县僧会司主官。详“僧会”。
东道慰劳大使的省称。《周书·赵肃传》:“(肃)又兼行台左丞、东道慰劳。”
官名。即河堤谒者,唐初都水监置,太宗贞观 (627—649) 初改名河堤谒者。参见 “河堤谒者”。官名。汉朝设此官,掌保护河堤等事。瞿蜕園《历代职官简释》:“汉代有河堤使者,与都水使者,河堤都尉、河堤
官名。明洪武十五年 (1382) 于左春坊置,二十五年定为正五品,一人,与右春坊大学士掌太子上奏请、下启笺及讲读之事。不常授,景泰(1450—1456) 间,倪谦、刘定之而后,仅杨廷和一人任之,后不复
官名。战国楚置。 同“新造”。 曾侯乙墓出土竹简所载有“新造尹”官职名。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机构之一。雍正元年(1723)设。掌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庄地钱粮草束之征收。后改称“三旗庄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