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会计司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本部出入经费、预决算款项及罪犯罚金、充公赃物财产、罪犯习艺所成绩等统计书表报告事件。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
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法部经费收支、预决算及接收赎罪银钱和充公的赃物财产,习艺所的产品收入以及各项统计书表报告。设官有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司内分设筹议、审核、收支三股、分理本司事务。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本部出入经费、预决算款项及罪犯罚金、充公赃物财产、罪犯习艺所成绩等统计书表报告事件。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
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法部经费收支、预决算及接收赎罪银钱和充公的赃物财产,习艺所的产品收入以及各项统计书表报告。设官有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司内分设筹议、审核、收支三股、分理本司事务。
官名。金代教坊设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判官,从八品。掌殿庭音乐,总判院事。见《金史·百官二·教坊》。金代教坊的主官,见“教坊”。
官名。战国楚置。《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上官大夫与之同列。”《新序·节士》: “张仪之楚,货贵臣上官大夫靳尚之属。”官爵名,战国时楚置,职位高贵。《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
杂任职名。唐太乐署置一千人,由乐户充任,掌乐舞承应之事。
官名。秦置内史,掌治京师。汉景帝前二年(前155)分置左、右。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左内史更名左冯翊,掌内史左地(京畿部分地区)属官有廪牺令、丞、尉,及左都水、云垒、长安四市长、丞。官名。汉初置内史
官名。太平天国朝上职官。见“朝上典官”。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缮写诏旨,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官名。宋初置,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改武义郎。
官名。都水监次官,隋炀帝大业五年(609)以后,改都水少监置,从四品。参见“都水监”。官名。隋初都水监有丞二人,炀帝加置少监,旋又改少监为少令。贞观六年(公元632年)又改为少监。
见“工部榷关监督”。
掌管保藏国家典籍、记录王命、著述历史的官员。殷朝史官有作册。周朝王室有太史、内史。诸侯王国亦有国史,称南史、左史、御史等。《周礼·春官》又有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御史,六官所属职官都有史。秦汉以后历
“领羽林四厢直卫”的省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