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著作佐郎。南朝宋齐以来,置著作佐郎,参与修史,故又称史佐。《陈书·姚察传》:“吏部尚书徐陵时领著作,复引为史佐。”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度支八案之一。掌两京仓廪积,计度东京粮料、百官禄米、厨料。
即“太孙”,见该条。
州分职吏名。西晋末江州设置,见《晋书·华轶传》,掌参议军事。
官名。明朝都察院置,正四品。详见“左佥都御史”。
官制用语,即贬官免职,同罢黜、黜免 贬黜。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所属之机构。宣统二年(1910)改原筹办海军事务处第二司设。旋併入海军部。掌管造船舰,检校器械,兼司军港工程。辖制造、建筑、器械三科。置司长一人掌司事,下设科长三人,科员八人,录事四
官名。南朝梁置。陈沿之。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一班,是流内最低一班的最后一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七班。陈改定为拟九品,比秩四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
宿卫武官名。南朝宋置。参见“细铠主”。武官名。见“朱衣直阁将军”。
参见“行台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