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漳署
官署名。北齐置,设令、丞。掌供宫廷用酒,岁二万石。隶光禄寺。
官署名。北齐置,设令、丞。掌供宫廷用酒,岁二万石。隶光禄寺。
官名。即“理刑清吏司郎中”。
官名。职主水利。南齐都督府置水曹参军,见《南齐书·百官志》。北魏州军府亦置水曹参军,永平二年(公元509年)因高肇之奏而省,见《魏书·官氏志》。北魏末又复置。
官名。民国置,掌管审判犯罪军人。陆军相当官。北洋政府设于陆军师司令部和巡阅使署等机关,掌执行军法。
官名。春秋战国楚置。掌王宫马厩政令的长官。《左传·昭公六年》: “令尹子荡师伐吴”,“吴人败其师于房钟,获宫厩尹弃疾”。战国曾侯乙墓出土竹简记载楚官名亦有“宫厩尹”。官名。春秋时楚国设此官,位次于令尹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以处长为主官, 下设总务、会计、稽核三科,分理处内事务。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详“法部监医正”。
公府诸曹之一。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运曹,设运曹参军以掌理曹事。
清朝官员之加俸。雍正六年 (1728) 始命予吏、户、兵、刑、工五部尚书、侍郎双俸,后兼管部务大学士亦得双俸。乾隆元年 (1736) ,命在京文职一律发双俸。其原有之俸称正俸,新增部分称恩俸。初,官吏
即“郭什哈昂邦”。
官名。南宋军器所属官,位在提举、提点提辖、监造之下,掌仓库出纳之事,员一或二人。任满后授堂除现阙差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