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范文>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漕运总督

漕运总督

官名。明清督理漕运的最高长官。明景泰二年(1451)设,与总兵同理漕务。并兼巡抚淮、扬庐、凤四府及徐、和、滁三州,驻淮安。嘉靖四十年(1561)兼提督军务。万历七年(1579)后曾一度兼管河道。清朝沿置,定制为正二品。若兼尚书衔则为从一品。掌相度运道,催趱过淮漕船,总理一切漕务。每年随重运入京述职。综制文武,标下辖副将、参将等官; 属下有督粮道、管粮押运各官。顺治(1644—1661)中亦曾兼凤庐巡抚事,並曾设满洲侍郎一人襄理。咸丰十年(1860)以后节制江北镇、道各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因漕运停废而裁省。


官名。也称总督漕运,为漕运长官,总理漕运事务;在不同时期,其职权也有所不同。明朝始设此官,掌管漕粮取齐、上缴、监押运输等事。明朝初期设京畿都漕运司漕运使,后来又设漕运总兵;代宗景泰以后,又改设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巡抚凤阳等处兼管河道。清朝沿袭明制,称漕运总督,官级为正二品;兼尚书衔的为从一品。清朝漕运总督驻淮安府,总理山东、河南、江苏、安徽、江西、浙江、湖南、湖北漕政;其属官有巡视漕务(四人)、督粮道(七人,正四品)、管粮同知(六人,正五品)、管粮通判(三十三人,正六品)、押运同知、通判(各十六人)、漕标副将(一人)、游击(一人)、都司(二人)、守备(二人)、管理塘务(一人)、千总(四人)、把总(十人)、领运守备(五人)、领运卫守备(九人)、领运守御所千总(十三人)、千总一百八十六人。清朝末年,海运代替河运,此官便被撤销。见《明史·职官二》、《清史稿·职官三》。

猜你喜欢

  • 州参军事

    官名。唐置于诸州,其秩上州正八品下,中州正九品下,下州从九品下。掌随长官出巡,赞导礼仪及考核属吏的勤惰。州参军事与典狱、问事、白直、执刀诸杂职掌组为州的参曹。

  • 封得拨什库

    即“分得拨什库”。

  • 锦衣卫左所指挥使

    官名。明置,见“锦衣卫中所指挥使”。

  • 主席总裁

    官名。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成立的护法军政府本为大元帅制,次年五月改为总裁合议制,军政府以总裁会议为权力机关,总裁会议的主席称为主席总裁。

  • 乡校

    官学名。春秋时郑国置,《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记“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可见郑国的乡校既是学校,又是一个平民议政论事的场所。“参见乡学”。

  • 私府令

    官名,秦汉皆置,为皇后属官,掌中宫币帛钱财等,与东汉中宫私府令所掌同。有丞,皆宦者任之。《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詹事》:“詹事,秦官,掌皇后、太子家,有丞。属官有……中长秋、私府、永巷、仓、厩、祠祀、食

  • 排阵使

    使职名。唐僖宗乾符 (874—879) 中,黄巢进兵江西,朝廷以宦官杨复光为排阵使,遣判官吴彦弘入城晓谕朝旨,策动黄巢归降。宋朝亦置,真宗咸平四年 (1001) 契丹谋犯境,以王显为镇、定、高阳关三路

  • 扶尉大夫府

    官署名,参看“扶尉”条。

  • 翰林承旨

    即“翰林学士承旨”。

  • 尚书都坐

    两晋南朝尚书省长官总办公署。亦称“尚书上省”、“尚书都省”。《宋书·百官上》: “晋西朝八坐丞郎,朝哺诣都坐朝,江左唯旦朝而已。八座丞郎初拜,并集都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