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即庙主簿。宋朝五岳、四渎、东海、南海诸庙置,以判、司、簿、尉充任,凡以财物施于庙者,皆列其名数而记于籍。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隆禧总管府,掌荆襄等地南镇国寺田产。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汉朝郡府各科(曹)及办公室(閤下)都置干,掌文书。《后汉书·百官五·州郡》:“閤下及诸曹各有书佐、干,主文书。”县府,县丞掌文书,各科曹也置掾史、干。干掌杂务,有具体职务者称直事干。《后汉书·百官五·
官署名。南宋置,属司农寺,掌行在临安府和籴事务,设监官、监门官等。
官名。辽朝置,为东京都虞候司长官。
见“行营都部署”。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理事一人或数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二十三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十五人。掌审查实业事项。
武官名。属“骁骑营”,掌分辖营兵。参见“骁骑营”。
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即“第一领民酋长”。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见“第一领民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