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代监察御史有专管巡视屯田事务的,称巡视屯田御史。凡监察御史,皆掌弹劾官吏,纠举不法。见《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
官名。明永乐(1403—1424)京军神机营十二司分置,各以宦官一人充任。监督操演火器。嘉靖(1522—1566)时罢。
流外官名。唐置于太子家令寺食官署,员额二人,秩流外六品,佐助园丞掌园艺之事。
官署名。清朝中央各部、院、寺下属机构。负责督促本部、院、寺所属司、署应办事务,并限期完成,分别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管理。
官名。宋太宗雍熙四年(987)始置为馆职,以他官兼任,掌编修史籍。任职期满,非有特恩不许带职补外。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减磨勘三年,罢所带职。南宋高宗绍兴四年(1134)复置。
官署名。西汉丞相府僚属诸曹之一,东汉三公府沿置,主仓谷事,其掾秩比三百石,属秩比二百石; 郡亦置,掾秩百石; 献帝时曹操丞相府亦置,设掾、属。三国魏大将军府置,有掾无属; 魏元帝咸熙(264—265)
官署名。魏晋南北朝为尚书省长官办公场所。亦称“尚书上省”、“尚书都坐”。《通典》卷二二《职官四》: “八座丞郎初拜,并集都省。”录尚书事、尚书令、仆射为都省长官,属官有左、右丞,都令史,下统六部。隋、
官署名。明永乐五年(1407)置,为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隶通州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十八年革苑马寺,改隶太仆寺。
官名。清朝太仆寺之属官。即左、右翼马厂之副长官。初左、右翼马厂各置副管一人,雍正元年(1723)定两翼共设一人,左、右翼轮值。正五品。协掌两翼马厂事,与防御骁骑等在两翼马厂不时轮流巡察。光绪三十二年(
官署名。金朝置。属太常寺。主管山陵事务。设提点山陵、令、丞、直长诸官。提点山陵秩正五品,由涿州刺史兼领; 令、丞掌守山陵、秩从六品、从七品; 苴长正八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