烛刺赤
蒙古语,意为“掌灯烛者”。元朝大都、上都留守司属下仪鸾局,均设烛剌赤提领所,掌殿庭灯烛张设。
蒙古语,意为“掌灯烛者”。元朝大都、上都留守司属下仪鸾局,均设烛剌赤提领所,掌殿庭灯烛张设。
汉制,部刺史以六条察郡国二千石之官,岁终奏报朝廷。所察六条的内容,据《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注引《汉官典职仪》为:“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 遵承典制, 倍公
官制用语。辟召,即征聘。汉朝公府州郡的长官可以自行征聘任用官吏。《文献通考·选举·辟举》:“东汉时选举、辟召,皆可以入仕……以高才重名躐等而升者,辟召也。”
即“荆湖等路行枢密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属官,佐大冢宰卿、小冢宰上大夫处理府中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掌教化之吏。汉代郡府掌教化诸吏,其名称不一,左冯翊有教化史,见《两汉金石记》——《苍颉庙碑侧》;鲁有行义掾、史,见《孔庙礼器碑》;蜀有孝义掾,见《蜀学师宋恩题名碑》。
官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见“兵站总监”。
官名。贼曹长官省称。汉朝郡县置,因与长官关系亲近,故冠以“门下”,为门下五吏之一。掌盗贼警卫事。东汉末将军府亦有置者。晋朝成为专称,为诸郡属官。官名,汉置,汉朝自公卿到县皆置,为贼曹长官,门下之职,掌
官名。清朝八旗护军营之职官。乾隆四十一年(1776)于护军内遴选材力优良者七十七人充任,给金顶虚衔,仍食护军月饷。
比部郎中、员外郎通称。
即“绫锦院副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