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行尚书省
官署名。元朝置,又称燕京行台、燕京等处行尚书省,简称燕京行省。太祖十年(1215),改金中都为燕京,设燕京行尚书省,契丹人石抹明安父子先后任行省长官,兼蒙古汉军兵马都元帅,掌管燕京事务。太宗六年(1234),设中州断事官于燕京,总管中原政刑财赋,为燕京行省最高长官,兼任燕京留守(亦称留后长官)。断事官下设必阇赤为之副,汉人习用“行六部事”、“行六部侍郎”、“左右司郎中”等官称称呼必阇赤。行省自开幕府,选辟属吏,谓之“参佐”。忽必烈即位后(1260),改为燕京行中书省。
官署名。元朝置,又称燕京行台、燕京等处行尚书省,简称燕京行省。太祖十年(1215),改金中都为燕京,设燕京行尚书省,契丹人石抹明安父子先后任行省长官,兼蒙古汉军兵马都元帅,掌管燕京事务。太宗六年(1234),设中州断事官于燕京,总管中原政刑财赋,为燕京行省最高长官,兼任燕京留守(亦称留后长官)。断事官下设必阇赤为之副,汉人习用“行六部事”、“行六部侍郎”、“左右司郎中”等官称称呼必阇赤。行省自开幕府,选辟属吏,谓之“参佐”。忽必烈即位后(1260),改为燕京行中书省。
官名俗称,即饮食录事,掌纠饮食。《称谓录·酒·司过之吏》:“(三国)吴孙浩,饮食录事曰司过之吏。”
节度幕职名。唐置,掌参划谋议。
官名。西晋置,职掌不详。见《晋书·赵王伦传》。
即“第二届国会”,见该条。
官名。户曹长官。汉朝三公府及郡府置,主户曹事。三国、西晋沿之。东晋、南北朝仅置于州郡县户曹,公府、将军府所置改以参军主之。官名,汉朝公府置户曹掾,为户曹长官,掌民户、礼俗、祠祀、农桑等事,有副职“属”
州分职吏名。东魏武定元年(公元543年)《禅师慧训慧刚等造像记》有此职(见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上编卷中第五五四页),掌租赋之事。北齐司州沿置,其下置租曹掾、史以佐之;外州不置租曹从事,以租曹掾
由府州荐举解试合格者应礼部考试称为乡贡。因其由地方官荐举,故亦称之为乡荐。明清时代亦称乡试中式为领乡荐。
官名。清朝国子监所属南学之副主管官。雍正九年(1731)设,一人,由国子监六堂助教学正、学录内选充。与正管学官共同管理学内事务。官名。清朝国子监南学之副长官。佐主官掌南学事。雍正九年(1731)设一人
官名统称。南宋榷货务都茶场、杂买务杂卖场、文思院、左藏东西库四处提辖官统称。四辖官外补则为知州,内迁则为寺、监丞、簿,或直接升任杂监司。
官名。周朝置。掌衣裳花纹绘制。见《周礼·冬官 ·考工记》。